戏曲
拼 音 xì qǔ
基本释义
中国各种传统戏剧形式的统称。表演上以唱、念、做、打、舞并重为其主要特点。从宋代起已有完整的戏曲形式。据不完全统计,各民族各地区的戏曲剧种约有三百六十余种。
详细释义
我国传统的舞台表演艺术形式。是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武术、杂技以及人物扮演等多种艺术的综合。渊源于 秦 汉 的乐舞、俳优和百戏。
唐 有参军戏, 北宋 时形成 宋 杂剧( 金 称“院本”)。 南宋 时 温州 (今 浙江省 温州市 )一带产生的戏文,一般认为是我国戏曲最早的成熟形式。 金 末 元 初在北方产生 元 杂剧,戏曲创作和演出空前繁荣,出现一批著名的戏曲作家、作品和艺人,在我国戏曲史和文学史上都有重要地位。 明 清 两代又在戏文和杂剧的基础上形成传奇剧,各地方剧种广泛产生,以昆腔、京剧为代表,创造了丰富的戏曲文学和完整的舞台艺术体系。戏曲剧本一般都兼用韵文和散文,分“折”或“出”,现代戏曲则多分“幕”或“场”。剧中人物分由生旦净丑等脚色行当扮演,表演上按脚色行当而各有不同的程式动作和唱、做、念、打艺术要求。音乐体式有唱曲牌的“联曲体”、唱七字句或十字句为主的“板腔体”,或综合使用二者。新 中国 成立后,各戏曲剧种有了新的改革和发展。根据1959年统计,各民族各地区的戏曲剧种共有三百六十多种。
指杂剧和传奇中的唱词。根据一定的曲调谱写,有严格的字数、平仄、押韵等格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