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
拼 音 biàn lùn
基本释义
1.对不同的观点,双方展开争论。
2.法律上指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提出各方的主张及其证据,互相进行辩驳,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和主张的诉讼制度。辩论是开庭审理的必经程序。
详细释义
辩难论说。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辩论有餘,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上大説之。”《新唐书·徐岱传》:“於学无所不通,辩论明鋭,座人常屈。” 明 沉自徵 《鞭歌妓》第一折:“幼喜文章,颇能辩论,説剑谈兵,自许以功名显。”
指辩难论说之才。
宋 孔平仲 《孔氏谈苑·邢训》:“ 邢恕 有文学辩论,然多不请而教人,士大夫谓之 邢 训。”
辩驳争论。
《汉书·严助传》:“上令 助 等与大臣辩论,中外相应以义理之文,大臣数詘。” 宋 叶适 《建康府教授惠君墓志铭》:“君夙悟幼成,与兄国子博士 迪 励志读书,至‘所过者化,所存者神,上下与天地同流’,辩论往往终夕不就睡。”《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有个书生来拜,他极论鬼神之事。一个説:‘无’,一个説:‘有’,两下辩论多时。” 鲁迅 《书信集·致郑振铎》:“此种辩论,废时失业,实不如闲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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