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璪(?~一○九三),初名琥,字邃明。瓌弟。滁州全椒(今属安徽)人。仁宗嘉祐二年(一○五七)进士。歷凤翔法曹、缙云令。神宗熙宁中,同编修中书条例,同修起居注。以事出知蔡州。元丰初,入权度支副使,知制诰、知谏院。鞫治苏轼狱,谋致轼于死。四年(一○八一),拜参知政事,改中书侍郎。哲宗立,罢知郑州,徙河南、定州、大名府。元祐八年卒于知扬州任。謚简翼。事见《钱塘集》卷一六《张公行状》,《宋史》卷三二八有传。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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