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彦孚,吴县(今属江苏)人。神宗熙宁三年(一○七○)进士(《吴郡志》卷二八),知卫州黎阳县。元丰七年(一○八四),提举荆湖北路常平(《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四七)。哲宗元祐中为澶州通判(《栾城集》卷二七《徐彦孚澶州通判制》)。元符二年(一○九九),权发遣陜西路转运副使。三年,权户部侍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五、五一九)。徽宗时,知太原府(《摛文堂集》卷五《朝散大夫户部侍郎徐彦孚可显谟阁直学士知太原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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