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巩,乐平(今属江西)人。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清干隆《江西通志》卷五○)。歷泾县尉(清嘉庆《泾县志》卷一三),知崑山县(明嘉靖《崑山县志》卷五)。孝宗干道三年(一一六七)主管官告院,六年,为监察御史(《宋会要辑稿》仪制一○之四、选举二○之二○)。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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