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甲(一一四二~一二一四),字师文,龙游(今四川乐山)人。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使金还,除知江陵府兼湖北安抚使,移知庐州。迁知兴元府兼利东安抚使,未至镇,金立吴曦为蜀王,上书告变。曦诛,进宝谟阁学士、权四川制置司事。宁宗嘉定七年卒于官,年七十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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