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楷,字子式,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宁宗嘉定元年(一二○八)进士,调怀宁县尉。歷建康府转般仓,临安府教授,宗正丞(《延祐四明志》卷五)。十四年为宗学谕(《宋会要辑稿》崇儒一之二四)。理宗宝庆元年(一二二五)除秘书少监,累迁权工部尚书兼同修国史、实录院同修撰(《南宋馆阁续录》卷九)。绍定三年(一二三○)擢工部尚书(《宋史》卷四七七《李全传》)。寻罢。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