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高,字仲山,高安(今属江西)人。理宗淳祐十年(一二五○)进士,授柳县簿。知宁都县,改侯官县。景定间为沿江制置司干官(《景定建康志》卷二五)。仕至监察御史。有《山居稿》等,已佚。事见清雍正《江西通志》卷七一。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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