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为母埋儿
元代:郭居敬
原文: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诗赞: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译文:汉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郭巨,家境非常贫困。他有一个三岁的男孩,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家里窘困不能很好地供养母亲,孩子又分享母亲的食物。不如埋掉儿子吧?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如果没有了是不能复有的。”妻子不敢违拒他,郭巨于是挖坑,当挖到地下三尺多时,忽然看见一小坛黄金,坛子上写着字:“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当官的不得巧取,老百姓不许侵夺。”
诗赞:郭巨思供给,埋儿愿母存。黄金天所赐,光彩照寒门。
译文:汉代隆虑(今河南林县)人郭巨,家境非常贫困。他有一个三岁的男孩,母亲经常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孙子吃。郭巨对妻子说:“家里窘困不能很好地供养母亲,孩子又分享母亲的食物。不如埋掉儿子吧?儿子可以再生,母亲如果没有了是不能复有的。”妻子不敢违拒他,郭巨于是挖坑,当挖到地下三尺多时,忽然看见一小坛黄金,坛子上写着字:“上天赐给孝子郭巨的,当官的不得巧取,老百姓不许侵夺。”
郭居敬
郭居敬(?-1354),字仪祖,元尤溪县广平村(今大田县广平镇)人,中华孝典《二十四孝》编撰者,著有《百香诗》。
郭居敬,尤溪八都小村人,笃学好吟咏,诗文不尚富丽。性笃孝,事亲左右,承顺得其欢心。既没,哀有过而与礼称。尝摭虞舜而下二十四孝行之概,序而为诗,用训童蒙。时虞集欧、阳玄诸名公,欲荐于朝,敬力辞不就。因喻子弟曰:“昔周公有戎狄之膺,孔子严夷夏之防。吾既不能挽江河以洗腥膻,奈何受其富贵哉?”终身隐居小村,以处士称。其所居号秀才湾焉。
郭居敬的贡献是将中国流传深远的虞舜以下至宋代孝子孝行的故事进行增删,配以图画和五言绝句,编成《全相二十四孝诗选》简称《二十四孝》,书中故事通俗易懂、情节感人,诗句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十分适合儿童和普通百姓阅读。
《全相二十四孝诗选》刊行后,得到广泛流传,成了元明清以来儿童的启蒙教材、一本广受欢迎的宣扬中华文化精神核心的经典,而且传播到日本、朝鲜、韩国、新加坡、越南等周边国家,成为其国民“孝”行教育的教材。郭居敬是一位影响世界文化的历史名人。
作为一部数百年来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的重要书籍的撰辑者,郭居敬值得后人好好研究。但令人遗憾的是,对于祖先的事迹和信息,如今的郭姓后人知之甚少,生活痕迹更是难以寻觅;史籍对郭居敬的生平事迹记载也仅寥寥几笔。近年来,尤溪县大力整理、挖掘以朱熹、郭居敬为代表的孝文化,孝文化成为尤溪弘扬传统优秀文化中使用最广泛的文化元素之一,2012年还出版了《全相二十四孝诗》《孝文化邮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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