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什么叫战争(四)
在这种情形下,理论难道可以不考虑人的感情而一味追求绝对的结论和规则吗?如果是这样的理论,那它对现实生活就没有用处了。理论应当考虑到人的感情,应该让勇气。大胆,甚至蛮干获得应有的地位。军事艺术是同活的对象和精神力量打交道,所以,在任何地方都达不到绝对的肯定。战争中无论在大事或小事中,到处都有偶然性活动的天地,它活动的天地都一样宽广。有偶然性,就必须有勇气和自信心来利用它。勇气和自信心越大,偶然性发挥的作用就越大。因此,勇气和自信心是战争中非常重要的东西。理论确立的定则,应该使这些不可缺少的最宝贵的武德能够自由地以各种不同形式充分发挥出来。可是,甚至在冒险中,也还有机智。有谨慎,只是它们要用另一种标准来衡量罢了。
二十三但是战争仍然是为了达到严肃的目的
而采取的严肃的手段。进一步说明战争是什么战争是上述那样,指导作战的理论和指挥作战的统帅也是上述那样。可是,战争不是消遣,不是一种追求冒险和赌输赢的纯粹的娱乐,也并非灵机一动的产物,而是为了达到严肃的目的而采取的严肃的手段。战争因为激情。勇气。幻想和热情的起伏而表现出的一切,由于幸运的变化,都只是这一手段的特色而已。
社会共同体(整个民族)的战争,尤其是文明民族的战争,总是在某种政治形势下发生的,而且只能是某种政治动机引起的。所以,战争是一种政治行为。只有战争真的象按纯概念推断的那样,是暴力的绝对的表现,是一种完善的。不受限制的行为时,它才会被政治引起后就仿佛是完全独立于政治以外的东西而代替政治,才会排挤政治而只服从于本身的规律。就如一包点着了导火索的炸药一样,只会在预先规定的方向上爆炸,不可能再有任何改变。直到今天,每当军事与政治之间的不协调引起理论上的分歧时,人们就是这样看问题的。但事实并非这样,这种看法是根本错误的。跟我们所看到的那样,现实世界的战争紧张并不是通过一次爆炸就能消失的,并不是极端的行为。战争是一些发展方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的力量的活动,这些力量有时十分强,足以克服惰性和摩擦产生的阻力,但有时又太弱,以致起不到什么作用。所以,战争好象是暴力的脉冲,时急时缓,因而有时快有时慢地消除紧张和消耗力量。也就是说,它是有时迅速有时缓慢地达到目标的,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战争都有一段持续时间,足以让自己承受外来的作用,作这样或那样的改变。简单地讲,战争依然服从指导战争的意志的支配。既然我们认为战争是政治目的引起的,那么十分自然,这个引起战争的最初的动机在指导战争时应首先受到极大的重视。但是政治目的也不是因此就可以任意地决定一切,它必须适应手段的性质,所以,政治目的本身往往也会有很大的改变,即使这样,它还是必须首先加以考虑的问题。所以,政治贯穿在整个战争行为中,在战争中起作用的各种力量所允许的范围内对战争接连发生影响。
二十四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可见,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要是说战争有特殊的地方,那仅仅是它的手段特殊而已。军事艺术可以在总的方面要求政治方针和政治意图不同此手段发生矛盾,统帅在具体场合也能这样要求,而且作这样的要求的确不是无关紧要的。不过,不管这样的要求在某种情况下对政治意图的影响有多么大,依然只能把它看作是对政治意图的修改而已。战争是手段,原因在于政治意图是目的,没有目的的手段永远是很难想象的。
二十五战争是多种多样的
战争的动机越大。越强,战争跟整个民族生存的关系越大,战前的局势越紧张,战争就越接近它的抽象形态,政治目的和战争目标就更加一致,一切就越是为了打垮敌人,战争看来就越是纯军事的,而不是政治的。相反,战争的动机越弱,局势越不紧张,政治规定的方向同战争要素(即暴力)的自然趋向就越不一致,战争离开它的自然趋向就越远,政治目的跟抽象战争的目标之间的差别就越大,战争看起来就越是政治的。
可是,为了避免读者误解,在这里我们一定要说明,战争的自然趋向只是指哲学的,纯粹逻辑的趋向,决非指实际发生冲突的各种力量(例如作战双方的各种情绪和激情等等)的趋势。诚然,情绪和激情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激发得非常高,以致很难把它保持在政治所规定的道路上。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发生这种矛盾的,因为有了这样强烈的情绪和激情,就肯定会有一个相应的宏大的计划。假若计划追求的目的不大,群众的情绪也就会非常低,以致往往需要加以激发,而不需加以抑制。
二十六一切战争都可看作是政治行为
现在我们再回到主要问题上来。就算政治真的在某一种战争中似乎完全消失了,而在另一种战争中却表现得很明显,我们依然可以肯定地说,前一种战争和后一种战争都同是政治的。因为,假使一个国家的政治可以比作一个人的头脑,那么,产生前一种战争的各种条件必然包含在政治要考虑的范围之内。只有按习惯的概念把它理解为一种避免使用暴力的。谨慎的。狡猾的甚至阴险的计谋,而不将政治理解为全面的智慧,才能认为后一种战争比前一种战争更具有政治性。
二十七应该根据上述观点理解战史
和建立理论基础可见:第一。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把战争看作是独立的东西,而应把它看作是政治的工具,只有从这种观点出发,才有可能对它有深刻的理解,才有可能不致跟全部战史发生矛盾;第二。正是这种观点告诉我们,由于战争的动机和产生战争的条件不同,战争肯定是各不相同的。
所以,政治家和统帅应该首先作出的最有决定意义最重大的判断,是根据这种观点正确地认识他所进行的战争,他不应把那种不符合当时情况的战争看作是他应该从事的战争,也不应该想使他所从事的战争成为那种的战争。这是所有战略问题中涉及面最广的首要的问题,我们以后在论述战争计划时将进一步进行研究。
有关什么是战争这一问题,我们就研究到这儿,由此,我们就确定了研究战争和战争理论所必须依据的主要观点。
二十八理论上的结论
所以,战争不光是一条真正的变色龙,它的性质在每一具体情况下都或多或少有些变化,而且,透过战争的全部现象就其本身的主要倾向来看,战争还是一个奇怪的三位一体,它包含三个方面:一。战争要素原有的暴烈性,即敌忾心仇恨感,这些都能看作是盲目的自然冲动;二。概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动,它们让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三。作为政治工具的从属性,战争因而属于纯粹的理智行为。
这三个方面中的头一个方面主要同人民有关,第二个方面主要同统帅和他的军队有关,第三个方面主要同政府有关。战争中迸发出来的激情肯定是在人民中早就存在的;在概然性和偶然性的王国里,政治目的则全是政府的事情;勇气和才智活动范围的大小取决于统帅和军队的特点。
这三种倾向象三条不同的规律,深藏在战争的性质之中,同时起着不同的作用。任何一种理论,如果想随意确定三者的关系,只要忽视其中的某一种倾向,就会立即和现实发生矛盾,以致全无用处。
因此,我们的任务就在于让理论在这三种倾向之间保持平衡,就象在三个引力点之间保持平衡一般。
关于用什么方法才能最好地完成这项困难的任务,我们想在《论战争理论》一篇里进行研究。但不论怎样,这里所确立的关于战争的概念,在我们看来还是投到我们的理论的基础上的一道曙光,它首先为我们区分开大量的现象,让我们能够辨清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