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批判(一)
理论上的真理总是更多地通过批判,而不是通过条文来对现实生活起作用的。批判就是把理论上的真理应用于实际事件,所以,它不仅使理论上的真理更加接近实际,并且通过反复的应用,促使人们更加习惯于这些真理。因此,我们认为除了确定用什么观点建立理论之外,还必须确定用什么观点进行批判。
我们将批判地论述历史事件同简单地叙述历史事件区别开来。简单地叙述历史事件仅仅是罗列一些客观事实,最多不过叙述一些最直接的因果关系。
批判地论述历史事件,则有三种不同的智力活动。
首先是考证历史上可疑的事实。这是单纯的历史研究,同理论是两回事。
其次是从原因推断结果。这是纯粹的批判的研究。所以这种因为在理论中需要用经验来确定。证实,甚至只需加以说明的一切,都只能以这种方法来解决,研究对理论来说是不能缺少的。
第三是对使用的手段进行检验。这是既有赞扬又有指责的真正的批判。在这儿,理论是用来研究历史的,或者更多地是用来从历史中吸取教训的。
在后两种考察历史的纯粹的批判活动中,极为重要的是要探寻事物的根源,即一直到弄清毫无疑义的真理为止,而不能半途而废,也就是无法满足于某种随意作出的论断或设想。
从原因推断结果时,往往有一种不容易克服的外在的困难,那就是完全不知道真正的原因。这种困难在战争中比在实际生活的任何其他活动中更为普遍。在战争中,事件的真相很少能完全被了解,至于行动的动机,就更是这样了,因为这些动机有的被当事者故意隐瞒了,有的由于它们是非常偶然的和短暂的,因而历史上没有记载。因而,批判的研究大多必须同历史的研究配合进行,但是即使如此,有时原因同结果往往还是不相吻合,也就是结果不能看成是已知原因的必然产物。在这里就必然会产生脱节现象,也就说,有些历史事件我们无法从中吸取教训。理论所能要求的是探讨到有这种脱节现象的地方必须停止,不再向下推论。如果误以为已知的原因已经足以说明结果,因而对它过于重视,那才是最糟糕的。
批判的研究除上述外在困难外,还有一种很大的内在的困难,那就是战争中事件的结果很少是由单一的原因产生的,而是由很多原因共同产生的,仅仅公正而认真地追溯事件的一系列根源还不够,更为重要的是必须弄清楚每个原因的作用。如果这样,就必须对原因的性质作进一步的探讨,因此批判的研究就进入了纯粹的理论领域。
进行批判的考察,也就是对手段进行检验时,必须搞清当事者使用的手段会产生怎样的结果,这些结果是不是符合当事者的意图。
要想知道手段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就必须探讨手段的性质,这又进入了理论的领域。
我们曾经说过,在批判中极为重要的是探究事物的毫无疑义的真理,不能随意作出论断,因为随意作出的论断不能让别人信服,别人可以用随意提出的主张加以反对。这样一来,就会引起争论,得不出任何结论,因而也就得不到任何教训。
我们已说过,不论是对原因的探讨,还是对手段的检验,都会进入理论的领域,也就是说,进入一般真理的领域(这种真理不是仅从当前具体情况中得出的)。假如有一种有用的理论,那么考察时可以把理论中已经确定的东西作为根据,不必再去追溯。可是,当还没有这样的理论上的真理时,考察就必须追溯到底。常常这样,著作家就会不胜其烦,就有无数的事情要做,但是要对每一个问题都进行从容的研究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了限定自己的考察的范围,他就只得满足于随意提出的主张,这些主张尽管他本不认为是随意提出的,但在别人看来仍然是随意提出的,因为它们本身不是很清楚的,而且也没有得到证实。
因此,有用的理论是批判的重要基础。批判假如不借助合理的理论,它不可能是让人信服的和驳不倒的,也就是说是不能让人获得教训的。
可是,如果认为理论能够把每一个抽象的真理都包括在内,批判的任务只是看看具体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的法则,那只是一种幻想。如果规定,在批判时决不能侵犯神圣的理论,这就可能是可笑的书呆子的作法。应该指导批判活动创造理论的那种分析探讨的精神,并且,批判有了这种精神,通常就会进入理论领域,进一步说明对它特别重要的问题。相反,如果在批判中只是机械地搬用理论,那就根本不能达到批判的目的。理论探讨得出的一切肯定的结论,一切规则。原则和方法越是成为死板的条文,就越没有绝对真理的性质,就越缺乏普遍性。这些东西原本是供人应用的,至于它们是否适用,永远应该由判断来确定。在批判时,决不应把理论上的这些结论当作衡量一切的法则和标准,只能象当事者那样,将它们当作判断的依据。在总的战斗队形中骑兵配置在步兵的后面,而不同步兵配置在一线,这是战术上的一个规定,可是对违背这一规定的任何配置都加以责难却是愚蠢的。在批判时,应当探讨违背这个规定的理由,只有发现理由不充分的时候,才可以引用理论上的规定。又比如,理论上确定多路进攻会减少胜利的可能性,可是,只要是采取了多路进攻而战斗恰好遭到失败的场合,不进一步了解实际情况就武断认为失败是多路进攻造成的结果,或在多路进攻获得胜利的场合,就反过来认为理论上的规定是错误的,这两种看法同样是不合理的,二者都是批判时的分析探讨精神所不容许的。总而言之,理论上经过分析探讨而得出的结论是批判的主要依据,理论上已经规定了的,批判时就没必要重新确定了。理论上就是为了批判时有现成的东西能使用,所以作出规定。
批判的目的是探讨原因产生了怎样的结果,是探讨使用的手段是否同目的相适应,当原因同结果,目的同手段都十分直接时,这一任务是容易完成的。
如果一支军队遭到奇袭,因而无法合理地和有条不紊地发挥它的力量,那么奇袭的效果就没有什么可怀疑的了。如果说理论上已经确定,在会战中进行包围攻击能获得比较大的胜利,然而获胜的把握比较小,那么问题就在于指挥官采用这个方法目的是否主要是为了获得较大的胜利。如果是如此,那么,他选用的手段就是正确的。假如他用这个手段是为了获得较有把握的胜利,假如他不是从具体情况出发,而是跟常见的那样只根据包围攻击的一般性质采用了这个手段,那么,他就混淆了手段的性质,因而犯了错误。
在这里,批判地探讨原因和检验手段并不困难,局限于考察最直接的结果和目的时,事情总是很容易的。如果人们撇开同整体的联系,仅仅考察事物的直接关系,那么当然能随意地这样做了。
但是,同世界上其他活动一样,在战争中组成整体的一切都是相互联系着的,因而每一个原因,即使是很小的原因,也会对整个行动的结局发生影响,都会让最终的结果有所改变,尽管改变得很小。同样,每一个手段也肯定会影响到最终的目的。
因此,只要一个现象还有考察的价值,就可以继续研究原因导致的结果,同样,人们不但以凭借直接的目的去检验手段,并且也可以把这一目的当作达到更高目的的手段来加以验证,这样,对一连串互相从属的目的进行探讨,一直到目的的必要性不被怀疑,不必再作检验时为止。在很多情况下,尤其是涉及到有决定性的重要措施时,应该一直考察到最终的目的,即直接导致媾和的目的为止。
显然,在这样的向上追溯过程中,每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人们在判断时就有一个新的立足点。所以,同一个手段,从较低的立足点来看或许是合适的,但从较高的立足点来看却是必须摒弃的。
在批判地考察某一军事行动时,研究某些现象的原因常常是同根据目的检验手段配合来进行的,因为只有研究原因,才能找到值得作为检验对象的东西。
这样从下而上和从上而下地追溯,显然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因为事件离原因越远,支配它的各种情况和力量就越多。因而人们探讨的原因离开事件越远,人们需要同时考虑的别的原因就越多,并且还要辨别这些原因对事件可能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找到一次会战失败的原因,那么自然也就找到了这次失败的。会战影响整个战争结局的原因,但是这只是一部分原因。根据不同的情况,还有或多或少的别的结果的原因也影响着战争的最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