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战斗概论
战斗是真正的军事活动,其余的所有活动都是为它服务的。所以我们要认真地研究战斗的性质。
战斗就是斗争,在斗争中目的是消灭或制服敌人,而敌人就是在具体战斗中与我们对峙的军队。
这就是战斗的简单概念,我们将来还要谈到它。但在此以前,我们必须先谈一谈一系列其它概念。
如果我们把国家及其军事力量当作是一个整体,那么,自然也就会把战争看作是一个大规模的战斗,在野蛮民族的简单关系中,情况确实如此。但是,现代战争却是由大的和小的。相继发生的或同时发生的无数战斗构成的。军事活动分成如此多单个行动,是因为在现代产生战争的情况是非常复杂的。
现代战争的最后目的,即政治目的,也不总是非常简单的。即使这个目的十分简单,由于军事行动同许多条件和想法联系在一起,因此它不可能通过一次大规模的行动来达到,只有通过结成一个整体的许多大的和小的活动才能达到。每一个这样的具体活动全是整体的一部分,所以它们各有其特殊的目的,并通过这些目的与整体联系在一起。
我们曾经说过,因为战略行动就是运用军队,而运用军队始终是以战斗这个概念为基础的。每个战略行动都能归结到战斗这个概念上,因此,在战略范围内,我们能够把一切军事活动都归关的一些问题时,将逐步地予以阐明。我们只想指出,战斗不管大小,都有从属于整体的特殊目的。既然如此,那么消灭敌人和制服敌人就只应该看作是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实际上也确实是如此。
但是,这个结论只是从形式上来看是正确的,只是为了让各个概念在逻辑上有联系是重要的。我们指出这一点,正是为了防止这么看问题。
什么是制服敌人呢?这永远只能是消灭他的军队,不论是全部彻底地消灭它还是只消灭它的一部分,不论是用杀伤的方式还是别的方式,使它不愿意继续作战。因此,只要放弃各个战斗的一切特殊目的,就能够把全部地或部分地消灭敌人看作是一切战斗的唯一目的。
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大多数情况下,尤其是在进行大规模战斗的情况下,使战斗具有特殊性质而且使它同更大的整体联系在一起的特殊目的,但只是同一般目的连结在一起的从属目的。或是战斗的一般目的的较小的变形,在使战斗具有特殊性质方面,它是重要的,但跟一般目的比较起来,它却始终只是不甚重要的,也就是说,即便这个从属目的达到了,也只是完成了战斗的次要任务。如果这个论断是对的,那么,认为消灭敌人军队只是手段而目的总是别的什么东西的看法,只有从形式上来看才是正确的。假如我们忘记了战斗的特殊目的中也包含着消灭敌人军队这个内容,忘掉了特殊目的只是消灭敌人军队的一种较小的变形,上述见解就会导致错误结论。
在最近几次战争以前,正因为人们忘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了一些完全错误的见解。倾向和不完整的理论体系,以为理论越不要求使用真正的工具,即越不要求消灭敌人的军队,理论才越是摆脱了手艺的习气。
假如不用一些误认为是有效的手段来代替消灭敌人军队,不提出一些错误的前提,自然就不会产生上述那种理论体系了。将来只要有机会,我们还要同这种错误作斗争。如果我们不提防那种纯粹形式上的真理所能引起的谬论,不强调消灭敌人军队的重要性和它的真正价值,我们就没法研究战争。
但是,怎样才能证明,在多数情况下和在最重要的情况下,消灭敌人军队是最主要的呢?对下面这种美妙的想法我们又将怎样对待呢?这种想法就是:认为用一种格外巧妙的方式直接消灭敌人的少数兵力,就能间接消灭它更多的兵力,或运用一些规模不大却非常巧妙的攻击,就可以压制敌人的意志,就可以使敌人陷于瘫痪状态,并认为这种方法应该是最好的捷径。不错,在这里进行战斗和在那里进行战斗可能有不同的价值。在战略上,确实有巧妙地部署各次战斗的问题,战略无非是进行这种部署的艺术。我们不打算否认这一点,可我们认为,直接消灭敌人军队总是最主要的事情。在这里我们想要努力阐述的,正是消灭敌人军队这个原则的头等重要意义。
必须记住,我们谈的是战略而不是战术,也即,并非谈那些在战术上可能存在的。不消耗很大力量就能消灭敌人许多军队的手段。我们认为直接消灭敌人是战术成果,因此我们的观点是:只有重大的战术成果才可以导致重大的战略成果,或者,象我们曾经较明确地说过的那样,战术成果在作战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们觉得要证明这个论点是很简单的,这个证明就是:每种复杂的(巧妙的)行动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到底是简单的攻击,还是比较巧妙。比较复杂的攻击有更大的效果呢?如果把敌人看成是被动的对象,就会毫无疑义地认为后者的效果大。但是,任何复杂的攻击都需要更多的时间,只有在敌人对我们的一部分军队进行攻击不致破坏我们整个军队的准备工作的效果时,我们才能赢得这样的时间。假如在准备过程中敌人决定在短期内发动一次比较简单的攻击,那么敌人就会占有优势,因而使我方的宏大计划失去作用。只有在不怕敌人用比较简单的攻击来破坏我们的准备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复杂的攻击。因而,我们在衡量复杂的攻击有多大价值时,必须把准备期间里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考虑在内。当我们的准备遭到了敌人简单攻击的破坏时,我们自己也就不得不采用比较简单的行动,并且必须根据敌人的特点。状况以及其他情况采取尽可能简单的行动。假如抛开那些抽象概念所加给我们的模糊的印象而考虑实际的情况,我们会知道,一个行动敏捷。勇敢而又果断的敌人,是不会让我们有时间去策划大规模的攻击的,而对付这样的敌人,才最需要本领。至此,我们认为已经清楚地解释了直接的和简单行动的效果要比复杂行动的效果更重要。
我们并不认为简单的攻击是最好的攻击,只是说,攻击的准备时间不可以超出环境许可的范围,而且敌人越有尚武精神,就越有必要采取直接的攻击。所以,与其要求在复杂的计划方面胜过敌人,不如想法在简单的行动方面永远走在敌人的前面。
如果我们研究一下这两种不同的打法的最根本的基础,我们就能发现,一种打法的基础是勇气,一种打法的基础是智慧。在这儿,人们很容易认为,高超的智慧兼普通的勇气,比出众的勇气兼普通的智慧有更大的作用。然而,如果人们不是违反逻辑地来考虑这两种因素,那么就没有权利认为,在勇气起主要作用的危险领域内智慧比勇气更为重要。
经过了这些抽象的考察,还要指出,根据实践经验也只能得出上述这个结论,不会得出其他的结论,而且正是根据实践经验我们才进行了上述的考察。
凡是不抱偏见地阅读历史的人,都必须确信,在一切武德中,作战的魄力最能使军队获得荣誉与成功。
消灭敌人军队不仅在整个战争中,并且在各个战斗中,都应看作是主要的事情,这是我们的原则。至于怎样贯彻这一原则,以及怎样使它同产生战争的各种情况所必然要求的一切形式和条件相适应,我们在将来再研究。
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只是想充分说明这个原则的重要性,如今,我们根据上述结论再来探讨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