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军队的战斗队形
所谓战斗队形,就是为了将各兵种组成整体的各个部分而进行的区分。编组以及它们的配置形式,这种区分。编组和配置形式是军队在整个战局以及战争中务必遵循的标准。
所以,战斗队形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由一个算术要素和一个几何要素(即区分和配置)构成的。区分是按照军队平时的固定编制进行的,它以步兵营。骑兵连。骑兵团和炮兵连这样的部分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的需要将它们编组成更大的单位,甚至直至整体。同样,配置是按照平时用来教育和训练军队的基本战术(应该看作是战时也不会有根本改变的军队的一种特性)进行的,它结合战争中大规模地运用军队的种种条件,一般地规定出军队进行战斗部署时应当遵循的标准。
过去大部队开赴战场时都是如此,有些时期甚至还把这种形式看作是战斗的最主要的部分。
十七和十八世纪,火器的改进让步兵的数量大大增加,这使步兵在作战时列成纵深很浅的长横队。当时,战斗队形虽然因此变得简单了,可编组这种队形却更困难而且需要更多的技巧了。骑兵除了配置在受不到射击并还能有活动余地的两翼外,还没有别的配置方法,所以战斗队形经常让军队成为一个完整的和不可分割的整体。这样的军队,只要在中间被截断,就会跟一条被切断的蚯蚓一样,尽管两头还活着,还能活动,但已丧失了原有的机能。因此,军队受整体的束缚,如果要让某些部分单独配置,每次都必须重新进行小规模的编组工作。一个军队行军时,就好像处于无规则状态。如果敌人离得很近,就必须用高超的技巧组织行军,以便某一线或某一翼能够一直同另一线或另一翼保持不太远的距离而越过一切险阻。这种行军通常是偷偷地进行的,而且只有在敌人也同样受这种约束的情况下,才能不受惩罚。
所以,到了十八世纪下半期,人们想出了把骑兵配置在军队后面的办法,这样配置的骑兵象配置在两翼一样,同样能够很好地掩护两翼,并且除了能同敌人的骑兵单独进行战斗外,还可以完成其他任务,这无疑是一个十分大的进步。这样一来,在整个正面,也就是在阵地的整个宽度上的军队,就完全由相同的部队组成,因此可以将它任意分成几个部分,而且每个部分同其他部分以及同整体都很相近。于是军队不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是一个由若干部分组成的整体了,所以伸屈自如,显得灵活了。各部分可以毫无困难地从整体中分割出去并再回到整体中来,而战斗队形一直不变。这样,就产生了由各兵种组成的部分,也就是说,人们在很早之前就感受到的这种需要变成了现实。
很自然,所有这一切都是从会战的需要出发的。以前,会战就是整个战争,而且将来会战也永远是战争的主要部分。但是通常说来,战斗队形更多地归属于战术而不属于战略。我们之所以谈到这种变化情况,只是想说明,通过把大的整体分为小的整体,战术是怎样为战略作准备的。
军队的兵力越大,分布的空间越广阔,它的各部分的作用越是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战略的作用就越大。这样一来,据我们的定义所说的战斗队形就必定会同战略发生某种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在战术同战略的衔接点上,也即表现在军队由一般配置转换为战斗的特殊配置的那个时刻。
此刻,我们从战略观点来研究区分。各兵种的联合和配置这三个问题。
一。区分。从战略观点出发,问题从来就并非一个师或一个军应该有多大的兵力,而只是一个军团应该有几个军或几个师。将一个军团分割成为三部分是笨拙的,只分为两部分就更笨拙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司令官就几乎根本没有作用了。
按基本战术或高级战术来确定一个大单位和小单位究竟有多大兵力,这自然有很大自由活动的余地,在这个问题上真不知道已经发生过多少争论了。与之相反,一个独立的整体需要分为一定数量的部分,这却是既明确又肯定的要求。因为有这个要求,战略就有了真正的理由,要确定大单位的数目并且进而继续确定它们的兵力。至于小单位(如连。营等等)的数目及其兵力的确定,则是战术范围内的事情。
即使一个最小的独立的整体,如果不分为三个部分,让一个部分可以在前面,一个部分可以在后面,也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当然,假如分为四个部分,那就更加恰当了,只要我们考虑到充当主力的那个中间部分应该比其他两个部分强大一些,当然就会明白这一点。假如经常需要把整体的一个部分作为前卫,三个部分则都作为主力,即作为右翼。中央和左翼,两个部分作为预备队,一部分作为右侧部队,一部分作为左侧部队,那么就可以把整体分成八个部分。并且,我们也认为一个军团分为这样的八个部分最为恰当。我们没有书呆子式地十分重视这些数字和形式,可我们认为这些数字和形式表现了最普遍的和经常不断出现的战略配置,因而是一种恰当的区分。
指挥一个军团(以及指挥任何一个整体),只向三四个人下达命令,当然仿佛要方便得多。可是,为了获得这种方便,一个统帅却要在两方面付出很大的代价:第一。传达命令的层次越多,命令的速度。效力和准确性遭受到的损失就越大,比如在统帅和师长中间设有军长,就将产生这种情况;第二。统帅的直属部下的活动范围越大,统帅自己的实际权限和作用就越小。一个指挥十万人的统帅,他自己的权限在十万人分成八个师的情况下要比只分为三个师的情况下大得多。这里面原因十分多,更加主要的是任何一个指挥官都认为对自己指挥的各个部分有某种所有权,所以,要从他那里抽调一部分部队,无论时间长短,他几乎每次都是要反对的。但凡是有些战争经验的人都会明白这一点。
可是,另一方面,为了不致造成秩序混乱,也不能够把一个整体分为过多的部分。一个军团的司令部要指挥八个部分就已经不容易了,因此,区分的部分至多不能超过十个。在师里,由于传达命令的手段少得多,所以,区分的部分要少一点,分为四个,最多五个部分,是比较恰当的。
假如认为一个军团分为十个师,一个师分为五个旅,这两个数目还远远不够,也就是说旅的人数太多,那么就必须增添军一级编制。可是,我们必须考虑到,这么样一来,就增加了一级新的权限,其余各级组织的权限因而大为减小了。
到底一个旅超过多少人才算兵力太大呢?通常一个旅有二千到五千人,不能够超过五千人,其原因看来有两个:第一。人们认为旅是一个指挥官能够直接地。就是用口令指挥的部队;第二。一个步兵部队兵力较大,就只得配有炮兵,并且这种有各兵种初步联合的部队,就自然成为独立的部分了。
我们不打算陷在这些战术上的细节问题里,也不打算争论三个兵种应当在什么时候。以什么样的比例联合,是在八千人到一万二千人的师里,或者还是在二万人到三万人的军里。不过,哪怕坚决反对这样联合的人,恐怕也不会反对我们的论断:我们也只有这样的联合,才能令一个部队具有独立性;而且对那些在战争中常常不得不独立行动的部队来说,至少是希望有这种联合的。
一个二十万人的军团分为十个师,每个师又分成五个旅,那么每个旅为四千人。在这样的区分中,我们看不出任何不协调的现象。自然,也可以把这个军团分为五个军,每个军又分为四个师,每个师再分为四个旅,每一个旅为二千五百人。可是,抽象地看来,我们认为还是第一种区分法比较好,因为采取第二种区分法,除了增加军一级机构以外,一个军团分为五个军,单位太少,不太灵活。一个军分割为四个师,也是一样,而且一个旅只有二千五百人,兵力也太小。采用这种区分法,整个军团中将有八十个旅,而采取第一种区分法只有五十个旅,比较简单。人们放弃头一种区分法的所有这些优点,只是为了使司令官直接指挥的将领减少一半。很明显,兵力显得较小的军团分为军就更不恰当了。
以上是对区分的抽象的看法。在具体情况下还可能根据其余理由作出不同的决定。首先必须承认,八个师或十个师如果集中在平原上,通常还是可以指挥的,可是,如果分散在广阔的山地阵地上,也许就无法指挥了。如果一条大河把一个军团分为两部分,那么一个司令官就不能指挥另一部分。总之,能起非常大作用的地形特点以及具体情况有百余种之多,抽象的规则必须服从它们。
然而,经验教导我们,这些抽象的规则依旧是经常有用的,由于情况特殊而不能应用的场合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少得多。
现在我们把研究的内容作一个简单的概括,并且还需要把重点列出来。
我们所说的整体的各个部分只是指直接区分出来的第一级单位,所以我们说:
(1)一个整体区分的部分太少,整体就不可能灵活;
(2)整体的各个部分过大,整体的司令官的权力就肯定会被削弱;
(3)增加任何传达命令的新层次,都将从两方面削弱命令的效力,一方面是多经过一个层次,命令的准确性会受到损失,另一方面是传达命令的时间一旦拖长,会让命令的效力受到削弱。
这一切都要求尽量增加平行的单位,尽量减少上下的层次。这里面其实有一个限度:一个军团司令官能顺利指挥的单位不超过八至十个,次一级的指挥官能顺利指挥的单位不超过四至六个。
二。各兵种的联合。在战略上,战斗队形中各兵种的联合,仅对那些一般说来经常需要单独配置。所以可能被迫独立作战的部分才是重要的。这种单独加以配置的部分是第一级的单位,并且主要只是这一级单位,事物的性质决定了这些。因为,正如我们在另一个地方将要谈到的那样,单独配置大多数是由整体的概念和需要引起的。
因此,严格地说,战略只要求在军的范围内,如果没有军这级,则在师的范围内,进行各兵种的固定的联合,而在下一级单位中,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临时的联合。
但是,如果一个军人数很多(三四万人),那么不分割配置的情况很明显就极为少见。因此,在兵力这样大的军里,各师就需要有各兵种的联合。不然,从另外的地方(也许距离相当远的地方)匆忙调一部分骑兵来配属给步兵,会必然延误时间,更别说会造成混乱了。要是有人认为这种延误是无所谓的,那么我们只能说他是毫无战争经验的人。
至于有关三个兵种联合的更具体的问题,即应当在什么范围内联合,联合应该密切到什么程度,应该按什么样的比例联合,以及每个兵种应当保留多少预备队等等,都是纯战术问题。
三。配置。军队的各部分在战斗队形中应该按怎样的空间关系进行配置,这也完全是战术问题,只跟会战有关。当然,也能够有战略上的配置,但战略上的配置几乎只是当时的任务和要求决定的,而其中合乎条理的部分,是不包括在战斗队形这个概念内的,所以我们将在另一个地方——《军队的配置》一章中开始研究。
由此可见,军队的战斗队形即对一支准备作战的军队的区分和配置。各部分的配置,应该让派出去的每个部分在运用时既能满足当时的战术要求同时也能满足当时的战略要求。假如当时已经没有需要,那么派出的各部分就应该归回原位。这样,战斗队形就成为有效的方法主义的最初环节以及主要基础,而这种方法在战争中就如同钟摆的摆动一样,调节着全部机件,这一点,我们已经在第二篇第四章中谈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