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要塞
以前,直到出现大规模的常备军的时代为止,要塞,即城堡和筑垒城市只是为了保护当地居民而设置的。贵族在受到各种威胁时,就利用自己的堡垒避难,以赢得时间,等待有利的时机;城市则力图凭借其坚固的城垣让自己不致遭到掠过本城的战争风暴的侵袭。这是要塞原始的和最自然的使命,可要塞的使命并不仅限于这。由于要塞所在的地点同整个国土与在国内各处作战的军队都有关系,因而要塞很快就具有了更加重大的重要性,具有了超出城垣范围的作用,对占领或者保卫国土,对战争胜败的整个结局都有了影响。这样一来,它甚至成了一种把战争更紧密地联结成一个整体的手段。于是要塞就获得了战略意义,这种战略意义有一个时期很受重视,以致它对制定战局计划的轮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使战局计划主要是凭夺取一个或几个要塞为目的,而不是以消灭敌人军队为目的。后来,人们只想到当初让要塞产生这种战略意义的原因,也就是说只想到构筑要塞的地点对整个国土与军队的关系,于是认为,在确定构筑要塞的地点时,把要塞的使命想象得再全面细致与抽象也是不会过分的。要塞有了这种抽象的使命之后,它本来的使命就几乎完全被人们忘了,于是就产生了在没有城市与居民的地方设置要塞的想法。
另一方面,不需其他军事设施,只凭加固的城垣就够完全保障一个地点不致被席卷全国的战争洪水所淹没的时代已过去了。在这以前加固的城垣所以能起到这种作用,一方面是因为以前各民族被分割为一些小国家,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当时的进攻带有定期的性质,在当时,或是由于诸侯急于回家,或是由于对佣兵队长已经付不出钱,进攻差不多像一年中的四季那样有一定的很有限的持续时间。自从庞大的常备军能够用强大的炮队按部就班地粉碎各个地点的抵抗以来,就没有任何城市与其他不大的团体再愿意以自己的力量作赌注了,因为为了让城市迟几个星期或几个月失守,将会受到更残酷的惩罚。分散兵力据守许多只能稍微迟滞敌人前进而最后必然会陷落的要塞,这更不符合军队的利益。除非我们可以凭借同盟军来为我们的要塞解围并解救我们的军队,否则,我们必须始终保留足够的兵力,以便能在野战中同敌人抗衡。因此,要塞的数量必定要大大减少,这一点必然使人们从利用要塞直接保护城市的居民和财产的想法演变为另一种想法:把要塞看成是间接保护国土的一种手段(要塞是通过其自身作为战略上的枢纽点这种战略意义才起这种间接的保护作用的)。
这就是有关要塞的想法的演变过程,不仅在书本上,并且在实际生活中也是如此;但是,和常见的那样,书本上自然会谈得更加抽象些。
尽管事情必定会这样发展,可是上述这些想法未免太过分了,臆造的空洞的东西排挤了自然的真正为人们所需要的东西。当我们谈到要塞的使命与条件的时候,我们将只考虑这些自然的真正被人们所需要的东西。我们将先谈简单的,再谈复杂的,并将在下一章中研究因此而得出的关于决定要塞的位置与数目的问题。
显而易见要塞的效果有两种,一种是消极效果,一种是积极效果。要塞的消极效果是保护其所在地区与这一地区内的一切,要塞的积极效果是对要塞炮火射程以外的周边地方也发生一定的作用。
这种积极效果表现在守备部队能对向要塞接近到一定距离的任何敌人进行出击。守备部队的兵力愈大,可以抽出来用于出击的部队就愈大;这种部队愈大,通常能出击的范围就愈大。由此可见,与小要塞相比,大要塞的积极效果不仅强有力,而且作用的范围也大。可积极效果产生于两种活动:要塞本身的守备部队的活动,一些本身不是守备部队但与守备部队有联系的大大小小的部队的活动。这些大大小小的部队力量比较弱,不能单独对抗敌人,有了要塞的掩护(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退入要塞),他们就能在活动的地区立足,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这个地区。
要塞的守备部队所能进行的活动总是很有限的。即使要塞占地很大和守备部队很强,能够派出去进行活动的部队比起进行野战的军队来往往还是较小的,它们活动范围的直径很少能超过几日行程。如果要塞很小,那么派出的部队就会极小,其活动范围大多仅限于邻近的村庄。但是,那些不属于守备部队因而没有必要返回要塞的部队所受的束缚要小得多;当其他条件很有利时,利用这些部队可大大地扩大一个要塞的积极效果。所以,当我们一般地谈到要塞的积极效果时,必须尤其注意上述这部分效果。
但是,即便是最弱的守备部队所起的最小的积极效果,对于要塞所应完成的一切使命来说,依然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因为严格地说,甚至是要塞所有活动中的最消极的活动(即对进攻的抵御),没有上面所说的积极效果也是不能想象的。与此同时,显而易见,在要塞一般地或在某一时刻所能完成的各种不同的使命中,有的偏重于要发挥消极效果,有的偏重于要发挥积极效果。这些使命有一些是用简单的方式完成的,有一些是用复杂的方式完成的,在前一种场合,要塞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是直接的,在后一种场合,要塞的效果则或多或少是间接的。我们准备先谈前者,再谈后者,但是先要说明一点,那就是一个要塞可以同时(至少在不同时刻)负担几个使命,甚至负担它所能完成的全部使命。
因而,我们说要塞是防御的首要的和最大的支柱,这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一。作为有安全保障的仓库。进攻者在进攻期间只需考虑当前几天的给养问题;而防御者通常必须早就做好准备,也就是说他不能仅依靠他驻扎的地方获取给养,因为这本来是他想加以保护的地方。因而,仓库是防御者很需要的。当进攻者在前进时,他的各种储备品都留在后方,因此不会受到战区内的种种危险,可是防御者的储备品经常会受到危险。如果各种储备品不放在要塞里,那么这对野战行动必然会发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就是说,为了掩护这些储备品,往往不得不把部队配置在不是自由选择的十分广阔的阵地上。
一支进行防御的军队如果没有要塞,就像一个没有穿盔甲的人一般,有上百个地方可能被击伤。
二。用以保障富庶的大城市的安全。这一使命与前一项使命很近似,因为富庶的大城市,尤其是商业中心,是军队天然的仓库。由于它们是这样的仓库,所以它们的得失对军队有直接的影响。另外,花费一些力量来保护这部分国家财产总是很值得的,因为,一方面,从这儿可以间接地得到力量,另一方面,重要的城市本身在媾和谈判时有极显著的作用。
要塞的这一使命在现代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可是,它终究是最起作用的。最正确的。天经地义的使命之一。假如一个国家,不只在所有富庶的大城市中构筑了要塞,而且在每个人口稠密的地点也构筑了要塞,并且由当地的居民与附近的农民来防守这些地方,那么战争运动的速度就会得到极大的减弱,遇到进攻的人民就能发挥极大的作用,使对方统帅的才能和意志力不能发挥作用。我们提出在全国这种构筑要塞的理想,只是为了让人们对上面所谈到的要塞的使命给以所应有的重视,希望人们在任何时刻都不要忘记要塞的直接保护作用这一重要意义。并且,这一想法同我们这里的考察并不矛盾,因为在大批城市中必定会有几个城市的要塞构筑得比其他城市更加坚固,它们可以看成是军队的真正支柱。
要塞在完成第一与第二两项使命的时候,几乎只需要发挥消极效果。
三。作为真正的封锁堡。要塞可用来封锁道路,在大多数场合也可以用来封锁流过它们旁边的江河。
要找到一条可用来迂回要塞的小路,并不像人们平常想象的那样容易,因为这种迂回不仅务必在要塞炮火射程之外进行,而且由于守备部队可能出击,还一定在相当远的地方绕道而行。
如果地形略微难以通行一些,那么稍微离开大路就往往使行军缓慢,以致可能耽误一整天的行程,如果这是一条必须经常使用的大路,这种耽误有可能是很严重的问题。
至于运用要塞封锁江河上的航行如何妨碍进攻者的行动,这是不用讲的。
四。作为战术上的依托点。因为一个不太小的要塞的火力控制范围通常可以达几小时行程,而出击的活动范围无论如何还要大些,所以,永远能把要塞看成是阵地翼侧的最好的依托点。几普里长的湖泊肯定可算是极好的依托点,但是一个中等要塞却能起更为巨大的作用。阵地翼侧不必完全靠近要塞,因为进攻者不会在阵地翼侧与要塞之间突入,那么做他将失去一切退路。
五。作为兵站。假如要塞位于防御者的交通线上(实际上,情况大多是这样),那么对一切往来于这条路上的军队说来,要塞就是方便的兵站。交通线受到的威胁往往只是敌方别动队所进行的短暂的袭扰。一支重要的运输队在发现这种彗星一样的别动队接近时,只要能够加快前进或者迅速后退而进入要塞,它就可以得救,然后,它可以等危险消失后再行动。另外,一切熙来攘往的部队都可以在这里休息一天或几天,以便借此加快尔后的行军速度,而休息期间恰恰是部队最容易受到威胁的时候。因而,一条三十普里长的交通线,假如中间有一个要塞,这条交通线就像缩短了一半。
六。作为弱小的部队或者败退的部队的避难地。任何一支部队在一个不太小的要塞的炮火掩护下,即便没有专门构筑的营垒,也可以不致遭到敌人的袭击。就是说,一支部队如果想留驻在这里,就不得不考虑有不能继续退却的可能。不过,在一些情况下,不能继续退却并不是什么重大的损失,因为继续退却或许只能全军覆没。
可是,在很多情况下,部队可以在要塞停留几天而不致失去退却的可能性。尤其对那些比战败的军队早一些到达此地的轻伤人员与溃散的士兵等等来说,要塞是他们的避难地,在这儿他们可以等候自己的部队。
在1806年,假使马格德堡恰好位于普鲁士军队的退却线上,而且这一退却线没有在奥尔施塔特附近被切断,那么,普军当然就能够在这个大要塞中逗留三四天,从而集结起来并重新组织。甚至在当时那种情况下,马格德堡也成了霍亨洛黑的残余军队的集合点,这支军队在那里才又重新组建起来。
人们除非通过自己在战争中的直接的体验才能对自己附近的要塞在情况不利时所起的良好作用有一个正确的观念。这些要塞中储存着弹药。武器。饲料与粮食,使伤病人员可以住宿,使健壮的人得到安全,使惊慌失措的人恢复镇静。所以,要塞可说是荒原上的客店。
要塞在完成上述后四项使命的时候,较多地需发挥积极效果,这是十分清楚的。
七。作为抵挡敌军进攻的真正盾牌。防御者留在自己前方的要塞就如大冰块一样分裂着敌人进攻的洪流。敌人必须包围这些要塞,假如要塞守备部队作战勇敢,敌人就必须使用比守备部队大一倍的兵力。另外,这种要塞的守备部队大多可以有一部分由那些没要塞就根本不能用来作战的人员组成,例如未经充分训练的后备军。半残废军人。武装的居民。民军等。所以,在这种场合,敌军受到的削弱大概为我军的四倍。
敌军受到这种不成比例的削弱,是被围攻的要塞通过其抵抗给我们带来的第一个与最重要的利益,可这并不是唯一的利益。从进攻者突破我们的要塞线的时刻起,进攻者的一切运动都受到很大的束缚;他的退路受到限制,并且经常必须考虑如何直接掩护他进行的围攻。
因而,在这方面要塞对防御行动起着巨大的。决定性的作用。我们一定把这一点看作是要塞的一切使命中顶重要的使命。
尽管这样,我们在战史上是很少看到这样使用要塞的,特别是很少看到常常重复地如此使用要塞的,这是过去大多数战争的性质所决定的,对这些战争来说,使用这一手段好像太坚决。太强硬了。这一点到往后才能作进一步的说明。
要塞的这个使命从根本上来说主要是需要要塞发挥出击力量,至少要塞在这种情况下的效果是用这种出击力量为基础的。对于进攻者来说,如果要塞只不过是一个不能占领的地点,那么,虽然这个要塞对进攻者能起障碍作用,但这种作用决不会让进攻者感到有必要围攻要塞。然而,进攻者不能允许有六千。八千。以至一万名敌军在他背后任意活动,所以,他才不得不调用相当的兵力去包围要塞,为了让包围的时间不致拖得太长,就务必占领要塞,也就是必须围攻要塞。从要塞被围攻的时刻起,要塞的主要作用就是发挥消极效果了。
所有上述使命,要塞都是以相当直接与简单的方式完成的,但是,对于以下两项使命,要塞是凭较为复杂的方式完成的。
八。用以掩护广大的舍营地。一个中等的要塞掩护接近的舍营地时,掩护的正面可达三四普里,这是由于要塞的存在而产生的一个直接的作用。但这样一个要塞究竟怎样才能够掩护长达十五至二十普里的舍营线呢?这在战史上倒是经常谈到的,如果真有其事,就需要加以分析,如果这只是幻想,就需加以指出。
在这儿应该研究下列几种情况:
(1)要塞可封锁一条主要道路,并确实掩护宽度达到三四普里的地区。
(2)要塞可看作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前哨,也就是说,它能使人们比较全面地了解当地的情况(设置在一个大城镇的要塞可以通过附近地区居民的关系而得到秘密情报等,这样对当地情况的了解会更全面)。因为在一个有六千。八千到一万人口的城镇里,人们自然能比在一个偏僻的村庄(普通前哨的配置地点)能更多地了解到周围地区的情况。
(3)一些较小的部队可依靠要塞,得到要塞的掩护和保障;他们可以经常到敌人所在的方向去获取情报,或者袭击经过要塞附近的敌人的背后。因而,要塞虽然不能移动,却在一定程度上可起先头部队的作用(见第五篇第八章)。
(4)防御者可把军队集中起来直接配置在要塞后面;在这种情况下进攻者要想逼近这一配置地点,他的背后就会受到要塞的威胁。
当然,对舍营线的任何进攻都应看作是带有奇袭性质的进攻,或者更确切地说,这里说的进攻仅是指奇袭。奇袭的时间比对战区的进攻的时间要短很多,这是显而易见的。如果说,进攻者在对战区进行进攻时,必须包围与封锁他要经过的要塞,那么他在对舍营线进行奇袭的时候,就没有必要这样做了,因而要塞也不会像削弱进攻那样削弱奇袭。这显然是事实,而且位于要塞两侧六至八普里距离上的舍营地是得不到要塞的直接掩护的,可是,这种奇袭的目的并不是袭击几个舍营地。至于这样一种奇袭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以及可期待得到些什么,只有在《进攻》一篇中才能作较详细的说明,可在这儿我们可以提出:使奇袭取得主要成果的方法,不是袭击几个舍营地,而是迫使一些急于赶到某一地点集中而没有作好战斗准备的部队进行战斗。但进攻者的这种推进与追赶必然总是或多或少指向敌人的舍营地中心,这时位于这一中心前面的大要塞会给进攻者造成极大的困难。
我们认为,如果对上述四方面的效果综合加以考虑,那样就可看出,一个大要塞能以直接的与间接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舍营地的安全当然比最初想象的要大得多,所以我们说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安全,是因为所有那些间接的效果并不是让敌人不可能前进,而只是让敌人前进时困难较大和顾虑较多,所以前进的可能性小些,对防御者的危险少些。然而,对要塞所能要求的以及要塞所能起的掩护作用也仅能是这一些。谈到真正的直接的安全保障,则必须依靠配置前哨与正确地组织舍营才能获得。
因此,认为大要塞有能力掩护它后面的宽大的舍营线,并不是没什么根据的。但是也不能否认,关于这问题,在实际的战争计划中,尤其是在历史著作中常有一些空洞的言词,或者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既然仅有各种条件一同起作用才能产生上述掩护作用,而且即便有了这种作用,也只是减少一些危险,那么很容易看出,有些特殊情况,特别是敌人的大胆,在某种场合可能会让这种掩护作用成为泡影。因此,在战争中我们不能满足于笼统地假定要塞的此种作用,而是要必须深入细致地考虑各种具体条件。
九。用以掩护那些没有军队防守的地区。如果在战争中某个地区根本没军队驻守,或者没有大部队驻守,而且多少有遭到敌人侵袭的危险,那么人们就会把位于这个地区的一个不太小的要塞看作是对该地区的掩护,或者如果愿意的话,看成是对该地区的保障。当然人们可把要塞看作是对这个地区的保障,因为敌人在占领要塞以前是控制不了这个地区的,这样一来,我们就赢得了时间,可赶来防御这个地区。但是,这种掩护当然只能看作是一种非常间接的掩护,不能从掩护这个词的全部意义上来理解这种掩护,因为要塞只能通过它的积极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敌人的侵袭。如果只靠要塞的守备部队来发挥这一作用,那么不会收到很大的效果,因为这种要塞的守备部队大多兵力较薄弱,通常只是由步兵(而且还不是精锐的步兵)组成的。要是有一些小部队和要塞保持联系,把要塞作为它们的依靠和后盾,那么要塞的掩护作用就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十。作为民众武装的中心。在民众战争之中,粮食。武器与弹药不可能有正规的供应,而是靠民众设法解决的。通过这种协助,可以发掘出数以千计的。点点滴滴的。不进行民众战争就一直得不到利用的抵抗力的源泉,这正表现出了民众战争的性质。不过,尽管这样,有一个储存有这类可供紧急使用的物资的大要塞将使整个抵抗更有力量。更可靠。更有相互联系和更有连续性,这是可以被理解的。
另外,要塞是伤病人员的避难地,是政府机关所在地,是金库,是进行各种较大的军事行动时军队集中的地点,最后一点,还是抵抗的中心,它能让敌人军队在围攻期间处于一种利于民众武装进行袭击的状态。
十一。用来防御江河和山地。设置在大江河沿岸的要塞要比位于其他地方的要塞能达到更多的目的与起更多种的作用。要塞在这里可以保障我军随时安全地渡河,阻止敌人在要塞周围几普里以内的地方渡河,河上的运输被控制,收容所有船只,封锁桥梁和道路,使防御者有可能用间接的方法,即在对岸占领阵地来防守江河。当然,由于这种多方面的作用,要塞对江河防御极为有利,把它看作是江河防御的一个重要环节。
同上述情况相类同,在山地的要塞也是重要的。整个道路网被山地的要塞控制着,成为道路网的枢纽,并由此控制着山地道路所通过的整个地区,因而,山地的要塞应该被看成是这个地区的防御体系的真正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