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津侯
宋代:洪迈
公孙平津本传称其意忌内深,杀主父偃,徙董仲舒,皆其力。然其可称者两事:武帝置苍海、朔方之郡,平津数谏,以为罢弊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上使朱买臣等难之,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愿罢西南夷专奉朔方。”上乃许之。卜式上书,愿输家财助边,盖迎合主意。上以语平津,对曰:“此非人情,不轨之臣不可以为休而乱法,愿勿许。”乃罢式。当武帝好大喜功而能如是,概之后世,足以为贤相矣!惜不以式事载本传中。
译文
平津侯公孙弘的本传中称他意忌内深,杀死主父僵,驱逐黄仲舒,都是他出的力。然而他可以称道的事情有两件:汉武帝设置苍海、朔方二郡,公孙弘多次进谏,认为使我国疲惫来奉养无用之地,希望废除掉。汉武帝派朱买巨等人责难他,他谢罪说:“我乃山东粗俗之人,不知道有这么多的好处,希望废除西南夷专一奉养朔方之地。”汉武帝才答应了他的请求。卜式上书皇帝,希望输纳家财资助边防,大概是迎合皇上的意思。皇上就这件事询问公孙弘,公孙平津说:“这不合乎人份,一图谋不轨的大臣不足为训而扰乱国法,希望不要答应。”于是罢了卜式的官。当汉武帝好大喜功之时而能如此进谏,即使和后世相比,公孙弘也足以称为贤相了!可惜在卜式的本传之中也不记载此事。
参考资料:1、 佚名.道客巴巴.http://www.doc88.com/p-1532103410452.html
洪迈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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