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佩玉
宋代:洪迈
“石骀仲卒,有庶子六人,卜所以为后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执亲之丧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此《檀弓》之文也。今之为文者不然,必曰:“沐浴佩玉则兆,五人者如之,祁子独不可,曰:‘孰有执亲之丧若此者乎?’”似亦足以尽其事,然古意衰矣。
译文
(春秋时代卫国大夫)石骑仲去世,没有嫡子,只有庶出的儿子六人,于是请掌卜的人卜占那个儿子可以立为后人,掌卜人说:“如果沐浴并佩带玉器就能得到吉兆。”于是其中五人都去沐浴佩玉。只有石祁子说:“(居丧应该穿着丧服,悲哀憔悴),哪有在父亲丧事期间而沐浴佩玉的人呢?”他就不沐浴佩玉。这是《 礼记• 弓》 篇中的一段文字。如今写文章的人却不这样写,必定写道“沐浴佩玉就能得到吉兆,五人就这样作,单单祁子不这样作,还说:‘哪有在父亲丧事期间象这样子的人呢?‘” 似乎也足能概括出这件事,然而古文中的意思就减弱多了。
参考资料:1、 佚名.道客巴巴.http://www.doc88.com/p-1532103410452.html
洪迈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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