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
先秦:公羊高
一、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
二、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
三、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日食则曷为鼓用牲于社?求乎阴之道也,以朱丝营社,或曰胁之,或曰为闇,恐人犯之,故营之。
四、伯姬归于杞。
五、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
其言于社于门何?于社,礼也;于门,非礼也。
六、冬,公子友如陈。
公羊高
公羊高,旧题《春秋公羊传》的作者。战国时齐国人。相传是子夏(卜商)的弟子,治《春秋》,传于公羊平。《春秋公羊传》最初仅有口说流传,西汉景帝时,传至玄孙公羊寿及齐人胡母生,才“著于竹帛”,流传于世。《春秋公羊传》,亦称《公羊春秋》或《公羊传》,是今文经学的重要典籍,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终于鲁哀公十四年(前481),着重阐释《春秋》之“微言”、“大义”,史事记载较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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