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徐春甫
本草明言十八反,逐一从头说与君。人参、芍药与沙参,细辛、玄参及紫参,苦参、丹参并前药,一见藜芦便杀人。白芨、白蔹并半夏,栝蒌、贝母五般真,莫见乌头与乌喙,逢之一反疾如神。大戟、芫花并海藻,甘遂以上反甘草。若还吐蛊用翻肠,寻常犯之都不好。蜜、腊莫与葱相睹,石决明休见云母。藜芦莫使酒米侵,人若犯之都是苦。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
徐春甫(1520-1596 年),字汝元,号东皋,又号思鹤、思敏,新安人。最初从太学生叶光山攻举子业,因多病而师从明代医家汪宦习医,曾供职于太医院,在江浙一带行医十余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