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禁忌
明代:徐春甫
服柴胡忌牛肉。服茯苓忌醋。服黄连、桔梗忌猪肉。服乳石忌参术,犯者死。服丹石不可食蛤蜊,腹中结痛。大黄、巴豆同服,反不泻人。服皂矾忌荞麦面。服半夏、菖蒲忌饴糖、羊肉。
服白术、苍术忌雀肉、胡荽、大蒜。服天门冬忌鲤鱼。服牡丹皮忌胡荽。服常山忌葱。服鳖中忌苋菜。服商陆忌犬肉。服地黄忌萝卜。服细辛忌生菜。服甘草忌菘菜。服粟壳忌醋。服芫花、甘遂忌盐忌甘草。服荆芥忌驴肉、黄颡鱼。服柿蒂忌蟹,犯者木香汤能解。服巴豆忌芦笋。服诸药未消化,不可食河肫鱼,食鱼后服药者,口鼻流血而死。(《医说》)。服藜芦忌狐狸肉。服蜜及蜜煎果忌 。疮毒未愈不可食生姜、鸡子,犯之则肉长突出作块而白。
徐春甫
徐春甫(1520-1596 年),字汝元,号东皋,又号思鹤、思敏,新安人。最初从太学生叶光山攻举子业,因多病而师从明代医家汪宦习医,曾供职于太医院,在江浙一带行医十余年。
猜您喜欢
推荐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