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清代:何梦瑶
一论证须明其所以然,则所当然者不言而喻。兹集务穷其源,故论证详而系方略(如怒、太息等篇,并不系一方,但明其理,则方在其中,如必欲考古人成法,于《准绳》等书检求可也。)
一论中所引古人成说,欲令读者易晓,不无修饰之处,即非古人原文,故多不着其名氏,非掠美也,谅之。
一议论多出臆见,间与古人抵牾,不避不敏,求正有道,幸恕狂瞽。
一河间言暑火,乃与仲景论风寒对讲;丹溪言阴虚,乃与东垣论阳虚对讲,皆以补前人所未备,非偏执也。后人动议刘、朱偏用寒凉,矫以温补,立论过当,遂开酷烈之门。今日桂、附之毒,等于刀锯。梦瑶目睹时弊,不得不救正其失,初非偏执,读者幸勿以辞害意。
一是集宦游所作,自粤西而辽左,十余年来,风 烟江,霜轮沙碛,偶有所得,随付小史录之,以故体裁无定,亦欲改从画一,而多事仓卒,未能也。
一论目、方目各下注页数,而方目之前,复冠以门目两页,下注方目页数,使先得方目页数,而后查诸方页数,皆以便检寻也。
一诸方有在论外者,(如《关格门》方全在论外,《虫门》取虫积,二方在论外是也。)检方目即得。
一论中主治诸方,隶别门者,注明见某门字样。其不注者,即本门方。或虽隶别门,而一篇之中重出数见,亦但于首见者注之,余不复注。
一方下例系主治,以着本方之功,即以明用药之理。(知某药为某病设也。)凡品味 杂者,必所治之证不一,丹溪所谓杂合之病,须用杂合之药治之也。本宜备录,以锓板力绌删之,用方者当因病加减,更详考原方主治为佳。(诸方多从《准绳》录入,按门索之。)
一药品分两轻重古今不同,炮制亦异,当酌宜用之。
一此书只论杂证,尚有《伤寒论近言》、《妇科辑要》、《幼科辑要》、《痘疹辑要》、《本草韵语》、《针灸吹云集》等书,俟续刻呈教。
一五卷四诊,HT 思恩时辑以教邑医者,本自为一书,今附《医碥》之末,颇多改窜,与旧本岐出,当以今刻为定。
何梦瑶
何梦瑶(1692~1764年),字报之,号西池,广东南海人,清代名医。初习儒,雍正八年(1730年)中进士,先后任义宁、阳朔、岑溪、思恩等县县令及辽阳州官。梦瑶幼时多病,故留心医药,并精于医。官思恩时,瘟疫流行,梦瑶广施方药,存活甚众。乾隆十五年(1750年),梦瑶辞官返回广东,先后在广州粤秀书院、越华书院主持院务,暇余继续钻研医学。其所著《医碥》一书,不但对五脏生克学说、阴阳水火理论、八纲辨证要点、治则治法等基本理论有独到的见解,而且在内科杂病的论述中力陈滥用温补之弊,对张仲景、刘河间、李东垣、朱丹溪诸家之医理叙述详明,并掺以个人见解。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久居两广,何氏对岭南多种温热病的证治匠心独运,诚为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