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
清代:吴谦
《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是以草实曰蓏,木实曰果。礼云: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之,柤梨曰攒之,则治果实有法矣。烹葵断壶,纪乎豳风,芥酱芼羹,以养父母,则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稌,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则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经云: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
□
果子生食生疮。
【注】
果生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
□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
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况虫蚁食者乎?见之者切不可食。
□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注】
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损处,即虫鼠所囓之余,皆有毒伤人。
□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热淋沥病。
【注】
桃味甘酸性热,若多食者,令人热。入水浴者,则湿与热相搏,不得宣散,故令人外寒热,内成癃症也。
□
杏酪不熟伤人。(一云:杀人)
【注】
杏味酸苦有毒,酪酿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
梅多食坏人齿。
【注】
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齿损。齿者骨之余也,因肾主液而合骨,故伤齿。
□
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胀。
【注】
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
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注】
林禽味酸涩,多食则令百脉不得宣,故脉弱。
□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
『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味不知焉。
□
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注】
梨味甘酸性寒,若过食则令人中焦寒,金疮产妇更宜戒之。
□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注】
樱桃、杏味酸性寒,若过食则伤筋骨。『内经』云:酸则伤筋。寒主伤肾,故伤筋骨。
□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注】
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食也。
□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集注】
程林曰:胡桃润肺消痰,何以动痰饮?因其性热,多食则令人火动,煎熬津液而为痰饮矣。
□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伤人。
【注】
枣性热生渴,味甘生满,羸弱者内热必盛,脾胃必虚,故令人寒热,尤不可食。
□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煅黑)
右一味,为末,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及漏脯等毒。
【方解】
以猪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马肝毒者,以猪畜属水,马畜属火,此水□火之义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耳。
□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者及赤色者,不可食。
【注】
木耳诸菌,皆覆卷而生,若仰卷而生,形色皆异,必有毒也,故不可食。
□
治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服诸吐、利药;并解。
【集解】
李□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气上下分消也。
□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气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则解耳。
□
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烦出于肺,烦乱欲死,故知毒气入肺也,亦用前方。
□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
;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血脉辟邪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莫不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风。
【注】
□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
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
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
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发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
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
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
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
□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注】
初生芽者,含抑郁而未透发,故食伤心气。
□
饮白酒,食生韭令人病增。
【注】
酒多湿,韭性热,湿热相合,令人病增。
□
生□不可共蜜食之杀人,独颗蒜弥甚。
【注】
□蒜皆不可共蜜食,若共食令人利下。
□
枣合生□食之,令人病。
【按】
此义未详。
□
食糖蜜后,四日内食生□韭,令人心痛。
【注】
蜜与□及韭、蒜皆相反,虽食蜜后四日内,犹忌之,若犯令人心痛。
□
生□和雄鸡白犬肉食之,令人七窍经年流血。
【集注】
李□曰:此皆生风发火之物,若合食则血气更淖溢不和,故七窍流血。
□
夜食诸姜、蒜、□等,伤人心。
【注】
此皆辛热辣物,夜属阴气,主收敛,不宜食而食之,则扰阳气,故曰:伤人心。
□
芜菁根多食,令人气胀。
【注】
此言不可过食,若过食则动气而胀也。
□
薤不共牛肉作羹,食之成瘕病,韭亦然。
【注】
薤、韭同牛肉食,皆难□化,积而不消,则成症瘕。
□
莼多食动痔病。
【注】
莼性滑有毒,滑而易下,故发痔病。
□
野苣不可同蜜食之,作内痔。
【注】
野苣味苦性寒,若同蜜食,必成内痔。
□
白苣不可共酪同食,作□虫。
【注】
白苣味苦性寒,奶酪味甘性热,一寒一热而成湿,湿成则生虫,故曰:不可食。
□
黄瓜食之发热病。
【注】
黄瓜多湿有毒。程林曰:动寒热虚热,天行热病及病后,皆不可食。
□
葵心不可食,伤人,叶尤冷,黄背赤背赤茎者,勿食之。
【注】
葵心有毒,背叶反常亦有毒,不可食。
□
胡荽久食之令多忘。
【注】
胡荽辛温开窍,久食耗心血,故令人多忘。
□
病人不可食胡荽及黄花菜。
【注】
胡荽耗气,黄花菜破气耗血,皆病人忌食。
□
芋不可多食,动病。
【注】
芋滞有毒,多食则脾困而胀生,故戒多食。
□
妊娠食姜,令子余指。
【注】
余指,手多一指也。姜形类指,物性相感如此。
□
蓼多食,发心病。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核疼痛。
【集注】
孙思邈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以气味辛温故也。生鱼鲊属合食,则相犯夺气也。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
【注】
凡物性相反,不可同食,同食则成恶邪病。
□
小蒜多食,伤人力。
【注】
小蒜辛温小毒,若多食气散,故伤心力。
□
食躁式躁方
【按】
食躁式躁之「式」字,当是「或」字,应改之。
【注】
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豉浓煮汁饮之。
□
□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
【注】
太阴之精,名曰□吻,入口则死。葛洪云:□吻生处,无他草,茎上有毛。
荠苨八两
右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温分二服。
□
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腹满,痛不可忍,名蛟龙病,治之方
硬糖二、三斤
右一味,日两度服之,吐出如蜥蝪三、五枚,差。
【方解】
芹生陂泽之中,蛟龙虽变化莫测,其精焉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春夏之交,遗精于此耳。且蛇嗜芹,尤为可证。按『外台秘要』云:蛟龙子生在芹上,误食入腹,变成龙子,饴、粳米、杏仁、乳饼煮粥食之,吐出蛟子大验。张机用硬糖治之,考『本草』并无硬糖,当是粳米、饴糖无疑。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是也。
□
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黍穣煮汁,数服之解。
【注】
『风俗通』云:烧穣可以杀瓠。又云:种瓜之家不烧漆,物性相畏有如是也。人过食苦瓠,吐利不止者,以黍穣汁解之,本诸此。
□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
【注】
扁豆性滞而补,如患寒热者忌之。
□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注】
小豆即赤豆也,性主利水,久食令肌肤枯燥。
□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
【注】
大豆即黄豆也,若同猪肉食之,则闭气,故忌之,小儿尤当忌之。
□
大麦久食,令人作□。
【集注】
李□曰:□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皆属心火。
故作□。
□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注】
黍米多热,多食心烦。饴蜜味甘,多食中满。『食疗』云:黍米同葵食成痼疾。物性相反如此。
□
荍收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按】
此义未详。
□
盐多食伤人肺。
【注】
盐味咸,过食伤肺,发嗽哮喘。
□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注】
寒热相搏,脾胃乃伤。
□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注】
酒性纯阳,苍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饮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身,及使扇,即成病。
【注】
夏月饮酒汗流,则腠理开,若浴水及使扇,寒风相搏,或即成黄汗,或即成漏风,戒之慎之!
□
饮酒大醉,灸腹背,令人肠结。
【注】
灸家云:毋灸大醉人。即此义也。
□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注】
醉则肝、胆之气肆行,木来侮土,故曰:勿饱食,发寒热。
□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穣中,则发黄。
【注】
酒性多湿多热,饮酒食肉,则湿热交蒸于中宫,卧秫稻穣中,则湿热困于外,故发黄也。
□
食饴多,饮酒大忌。
【按】
谚云:酒家忌甘,此义未详。
□
凡酒及水,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注】
见此影动者,乃怪异也,切不可饮之。
□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注】
酪性粘滞,醋性酸收,故令成血瘕。
□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注。
【注】
白米粥、苍耳子同食,成走注病,必然性味不合也。
□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注】
粥甘盐咸,先食甜已,复过食盐即吐,理必然也。
□
犀角筋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注】
『抱朴子』云: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故知饮食之毒,若搅饮食沫出者,必有毒也,浇地坟起者,此怪异也,故食之杀人。
□
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
苦参三两苦酒一升半
右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差。
【方解】
苦参味苦,苦酒味酸,酸苦涌泄而去其毒,烦满自除。
又方
犀角汤亦佳。
【注】
中毒烦满,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
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治之方
盐一升水三升
右二味,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出食,便差。
【方解】
盐咸能软坚,又能涌泄,坚满自除。
□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注】
矾性酸涩,无故用之,伤心肝,矾得水则化,物性相畏,故亦禁水。
□
商陆以水服,杀人。
【注】
商陆大毒,能行水而忌水服,物性相恶而然。
□
葶苈子傅头疮,药气入脑杀人。
【注】
葶苈大寒,虽能敷疮杀虫,然药气善能下行,则疮毒亦内攻入脑矣,故杀人。
□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吐。
【注】
水银大毒,入耳则沉经坠络,皆能死人。以金银着耳门,引之则吐出,此物性感召之理,犹磁石之引针也。
□
苦楝无子者,杀人。
【注】
苦楝有雌雄两种,雄者无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吐不能止,有至死者。雌者有子,根白微毒,可入药用。
□
凡诸毒多是假毒,以投无知时,宜煮荠苨、甘草汁饮之,通除诸毒药。
【注】
凡诸毒多借饮食以投毒,而服毒之人,原自不知,若觉之,则时时煮甘草、荠苨汤饮之,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
吴谦
吴谦(1689~1748年),字六吉,清朝安徽歙县人。宫廷御医,乾隆时为太医院院判。《医宗金鉴》是乾隆御制钦定的一部综合性医书,全书90卷,是我国综合性中医医书最完善简要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