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诊心法要诀
清代:吴谦
医家造精微,通幽显,未有不先望而得之者。
近世惟事切巧,不事望神,大失古圣先贤之旨。今采医经论色诊之文,确然可法者,编为四言,合崔嘉彦"四言脉诀"名曰:四诊要诀,实该望、闻、问、切之道。使后之为医师者,由是而教;为弟子者,由是而学。熟读习玩,揣摩日久,自能洞悉其妙。则造精微通幽显也,无难矣。
望以目察,闻以耳占,问以言审,切以指参。
明斯诊道,识病根源,能合色脉,可以万全。
【注】此明望、闻、问、切为识病之要道也。
经曰:望而知之谓之神,是以目察五色也;闻而知之谓之圣,是以耳识五音也;问而知之谓之工,是以言审五病也;切而知之谓之巧,是以指别五脉也。神、圣、工、巧四者,乃诊病要道。
医者明斯,更能互相参合,则可识万病根源。以之疗治,自万举而万当矣。
五行五色,青赤黄白,黑复生青,如环常德。
【注】此明天以五行,人以五脏,化生五色,相生如环之常德也。
木主化生青色,火主化生赤色,土主化生黄色,金主化生白色,水主化生黑色,肝主化生青色,心主化生赤色,脾主化生黄色,肺主化生白色,肾主化生黑色。
变色大要,生克顺逆。青赤兼化,赤黄合一,黄白淡黄,黑青深碧,白黑淡黑。白青浅碧,赤白化红,青黄变绿,黑赤紫成,黑黄黧立。
【注】此明五色生克顺逆,相兼合化之变色也。
五色相兼合化,不可胜数,而其大要,则相生之顺色有五,相克之逆色亦有五:
青属木化,赤属火化,黄属土化,白属金化,黑属水化,此五行所化之常色也。
木火同化,火土同化,土金同化,金水同化,水木同化,金木兼化,木土兼化,土水兼化,水火兼化,火金兼化,此五行所化之变色也。如青赤合化,红而兼青之色。
如赤黄合化,红而兼黄之色。如黄白合化,黄而兼白,淡黄之色。
如白黑合化,黑而兼白,淡黑之色。如黑青合化,黑而兼青,深碧之色。
皆相生变色,为病之顺也。如白青兼化,青而兼白,浅碧之色。
如赤白兼化,白而兼赤之红色。如青黄兼化,青而兼黄之绿色。
如黑赤兼化,黑而兼赤之紫色。如黄黑兼化,黄而兼黑之黧色。
皆相克变色,为病之逆也。医能识此,则可推五脏主病、兼病,吉凶变化之情矣。
天有五气,食人入鼻,藏于五脏,上华面颐。
肝青心赤,脾脏色黄,肺白肾黑,五脏之常。
【注】此明色之本原出于天,征乎人,五脏不病常色之诊法也。
天以风、暑、湿、燥、寒之五气食人,从鼻而入。风气入肝,暑气入心,湿气入脾,燥气入肺,寒气入肾,藏于人之五脏,蕴其精气,上华于面。
肝之精华,化为色青;心之精华,化为色赤;脾之精华,化为色黄;肺之精华,化为色白;肾之精华,化为色黑也。
脏色为主,时色为客。春青夏赤,秋白冬黑,长夏四季,色黄常则,客胜主善,主胜客恶。
【注】此明四时不病常色之诊法也。五脏之色,随五形之人而见,百岁不变,故为主色也。
四时之色,随四时加临,推迁不常,故为客色也。春气通肝,其色当青;夏气通心,其色当赤;秋气通肺,其色当白;冬气通肾,其色当黑;长夏四季之气通脾,其色当黄,此为四时常则之色也。
主色者,人之脏气之所生也。客色者,岁气加临之所化也。
夫岁气胜人气为顺,故曰客胜主为善,人气胜岁气为逆,故曰主胜客为恶。
凡所谓胜者,当青反白,当赤反黑,当白反赤,当黑反黄,当黄反青之谓也。
色脉相合,青弦赤洪,黄缓白浮,黑沉乃平。
已见其色,不得其脉,得克则死,得生则生。
【注】此明色脉相合相反,生死之诊法也。凡病人面青脉弦,面赤脉洪,面黄脉缓,面白脉浮,面黑脉沉,此为色脉相合,不病平人之候也。
假如病人已见青色,不得弦脉,此为色脉相反,主为病之色脉也。
若得浮脉,是得克色之脉,则主死也;得沉脉,是得生色之脉,则主生也。其余他色皆仿此。
新病脉夺,其色不夺。久病色夺,其脉不夺。
新病易已,色脉不夺。久病难治,色脉俱夺。
【注】此以色脉相合,诊病新久难易之法也。脉夺者,脉微小也。
色夺者,色不泽也。新病正受邪制,故脉夺也。邪受未久,故色不夺也。
久病受邪已久,故色夺也。久病不进,故脉不夺也。若新病而色脉俱不夺,则正不衰而邪不盛也,故曰易已。久病色脉俱夺,则正已衰而邪方盛也。故曰难治。
色见皮外,气含皮中。内光外泽,气色相融。
有色无气,不病命倾。有气无色,虽困不凶。
【注】此以五色合五气之诊法也。青、黄、赤、白、黑,显然彰于皮之外者五色也,隐然含于皮之中者五气也。内光灼灼若动,从纹路中映出,外泽如玉,不浮光油亮者,则为气色并至,相生无病之容状也。若外见五色,内无含映,则为有色无气。经曰:色至气不至者死。凡四时、五脏、五部、五官百病,见之皆死,故虽不病、命必倾也。若外色浅淡不泽,而内含光气映出,则为有气无色。经曰:气至色不至者生。凡四时、五脏、五部、五官百病,见之皆生,故虽病困而不凶也。
缟裹雄黄,脾状并臻,缟裹红肺,缟裹朱心,缟裹黑赤,紫艳肾缘,缟裹蓝赤,石青属肝。
【注】此明气色并至,容状之诊法也。缟,白罗也。
如白罗裹雄黄,映出黄中透红之色,是脾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如白罗裹浅红,映出浅红罩白之色,是肺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如白罗裹朱砂,映出深红正赤之色,是心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如白罗裹黑赤,映出黑中透赤,紫艳之色,是肾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如白罗裹蓝赤,映出蓝中扬红,石青之色,是肝之气色并至之容状也。
青如苍壁,不欲如蓝。赤白裹朱,岯赭死原。
黑重炱漆,白羽枯盐。雄黄罗裹,黄土终难。
【注】此明四时百病,五脏、五部、五官、五色生死之诊法也。
苍壁,碧玉也。蓝,蓝靛叶也。经曰:青欲如苍壁之色。
即石青色,生青色也。不欲如蓝,即靛叶色,死青色也。
血,死血也。赭,代赭石也。经曰:赤欲如白裹朱,即正赤色,生红色也。
不欲如赭,即死血赭石之色,死红色也。重漆,光润紫色也。
炱,地上苍枯黑土也。经曰:黑欲如重漆,即光润紫色,生黑色也。
不欲如负,即枯黑土色,死黑色也。白羽,白鹅羽也。枯,枯骨也。
盐,食盐也。经曰:白欲如鹅羽,即白而光泽如鹅羽之色,生白色也。
不欲如枯盐,即枯骨、食盐之色,死白色也。
经曰:黄欲如罗裹雄黄,即黄中透红之色,生黄色也,不欲如黄土,即枯黄土之色,死黄色也。
舌赤卷短,心官病常。肺鼻白喘,胸满喘张。
肝目眦青,脾病唇黄,耳黑肾病,深浅分彰。
【注】此以五色合五官主病虚实之诊法也。舌者,心之官也,舌赤,心之病也。
色深赤焦卷者,邪实也;色浅红滋短者,正虚也。鼻者,肺之官也,鼻白,肺之病也。
色浅白,喘而不满者,正虚也;色深白,喘而胸满者,邪实也。目者,肝之官也,目青,肝之病也。色深青者,邪实也;色浅青者,正虚也。口唇者,脾之官也,唇黄,脾之病也。色深黄者,邪实也;色浅黄者,正虚也。耳者,肾之官也,耳黑,肾之病也。色深黑者,邪实也;色浅黑者,正虚也。所谓深浅分彰者,即下之所谓浅淡为虚,深浓为实,分明彰显也。
左颊部肝,右颊部肺,额心颏肾,鼻脾部位。
部见本色,深浅病累,若见他色,按法推类。
【注】此以五色合五部,主虚、实、贼、微、正,五邪之诊法也。左颊,肝之部也。
右颊,肺之部也。额上,心之部也。颏下,肾之部也。鼻者,脾之部也。
本部见本色,浅淡不及,深浓太过者,皆病色也。假如鼻者,脾之部位,见黄本色,则为本经自病,正邪也。若见白色,则为子盗母气,虚邪也。
若见赤色,则为母助子气,实邪也。若见青色,则为彼能克我,贼邪也。
若见黑色,则为我能克彼,微邪也。所谓按法推类者,谓余脏准按此法而推其类也。
天庭面首,阙上喉咽,阙中印堂,候肺之原,山根候心,年寿候肝,两傍候胆,脾胃鼻端。颊肾腰脐,颧下大肠,颧内小腑,面王子膀。当颧候肩,颧外候臂,颧外之下,乃候手位。根傍乳膺,绳上候背,牙车下股,膝胫足位。
【注】此以上部候头,下部候足,中部候脏腑,合五色主病之诊法也。
阙中者,两眉之间,谓之印堂,中部之最高者,故应候肺之疾也。
印堂之上,名曰阙上,阙上至发际,名曰天庭。天庭为上部之上,故应候头面之疾也。
阙上为上部之下,故应候咽喉之疾也。山根者,两目之间,即下极也,在肺下之部,故应候心之疾也。年寿者,下极之下,即鼻柱也,在心下之部,故应候肝之疾也。
面傍者,年寿之左右,胆附于肝,故应候胆之疾也,鼻端者,年寿之下,谓之面王,即准头鼻孔也,在肝下之部,故应候脾之疾也。鼻孔者,即方上也,脾胃相连,故应候胃之疾也。耳前之下,谓之两颊,四脏居腹而皆一,惟肾居脊而有两,故两颊应候肾之疾也;与腰脐对,故又应候腰脐之疾也。颊内高骨,谓之两颧之下,在肾下之部,故应候大肠之疾也。颧内者、即两颧之内也,小腑者,谓小肠之腑也,小肠在大肠之上,故应候之也。准头上至于庭,皆谓之明堂,准头下至于颏,皆谓之面王。
面王者、即人中承浆之部也。膀胱者、肾之腑也,子处者、即精室血海也,皆居肾之下,故面王应候子处膀胱之疾也。此脏腑上下、内外之部位也。五部以颏候肾者,以水居极下,且子处中通两肾也。以天庭候心者,以火居极上故也。以左颊候肝者,以木位居左故也。
以右颊候肺者,以金位居右故也。以鼻候脾者,以土位居中故也。当颧者,当两颧骨之部也。
颧为骨之本,而居外部之上,故应候肩之疾也。肩接乎臂,故颧骨之外,应候臂之疾也。
臂接乎手,故颧外之下,应候手部之疾也。根傍者,山根两傍,两目内之部也,而居内部之上,故应候膺乳胸前之疾也。两颊候腰肾,颊外从颊骨上引曰绳骨,故应候背之疾也。颊外从颊骨下引曰牙车骨,故应候股下膝胫足部之疾也。
此肢体上下、内外之部位也。
庭阙鼻端,高起直平。颧颊蕃蔽,大广丰隆。
骨胳明显,寿亨遐龄。骨胳陷弱,易受邪攻。
【注】此明五官、五部、强弱、寿夭之诊法也。天庭阙中至鼻之端,皆高起直平,面颧、两颊、蕃蔽、耳门,皆大广丰隆,去之十步,皆见于外,则为骨胳明显也。
其人不但不病,且享遇龄之寿也。若天庭、颧、颊、耳门诸处,骨卑肉薄,则为骨胳陷弱也。
其人不但不免于病,且不寿也。
黄赤风热,青白主寒,青黑为痛,甚则痹挛。
恍白脱血,微黑水寒,痿黄诸虚,颧赤劳缠。
【注】此以五色随其所在五官、五部、内部、外部、上部、下部主病之诊法也。
黄赤为阳色,故为病亦阳,所以主风也,热也。青白黑为阴色,故为病亦阴,所以主寒也,痛也。若黑甚,在脉则麻痹,在筋则拘挛。
恍白者,浅淡白色也,主大吐衄、下血、脱血也;若无衄吐下血,则为心不生血,不荣于色也。微黑者,浅淡黑色也,主肾病水寒也。痿黄者,浅淡黄色也,主诸虚病也。
两颧深红赤色者,主阴火上乘,虚损劳疾也。
视色之锐,所向部官。内走外易,外走内难。
官部色脉,五病交参,上逆下顺,左右反阽。
【注】此以五色传乘官部之诊法也。色之尖处为锐。凡病相传相乘,当视其色之锐处所向何官、何部,则知起自何官、何部,传乘何部、何官,生克顺逆,自然明矣。锐处向外,是内部走外部,则为脏传腑,腑传表,易治之病也。锐处向内,是外部走内部,则为表传腑,腑传脏,难治之病也。内走处走,固有难易,然更当以五部、五官、五色、五脉、五病交相推参,则又有微甚生死之别焉。凡病色从下冲明堂而上额,则为水克火之贼邪,故逆也。从上压明堂而下颏,则为火侮水之微邪,故顺也。
反,相反也。阽,危也。男子以左为主,女子以右为主。男子之色,自左冲右为从,自右冲左为逆。女子之色,自右冲左为从,自左冲右为逆。
逆者相反也,相反故危也。前以内外部位分顺逆,后以上下、左右分顺逆,不可不知。
沉浊晦暗,内久而重。浮泽明显,外新而轻。
其病不甚,半泽半明。云散易治,抟聚难攻。
【注】此以五色晦明聚散,别久、重、新、轻之病,易治、难治之诊法也。
色深为沉,主病在内,若更浊滞晦暗,主久病与重病也。色浅为浮,主病在外,若得光泽明显,主新病与轻病也。若其色虽不枯晦,亦不明泽,主不甚之病也。
凡诸病之色,如云撤散,主病将愈,易治也;抟聚凝滞,主病渐进,难治也。
上以内外、上下、左右分顺逆,此以浅深、晦明、聚散分顺逆也。
黑庭赤颧,出如拇指,病虽小愈,亦必卒死。
唇面黑青,五官黑起,擦残汗粉,白色皆死。
【注】此明非常之色,诊人暴死之法也。出如拇指,谓成块成条,抟聚不散也。
黑色出如拇指于天庭,赤色出如拇指于两颧,此皆水火相射之候,故病者虽或小愈,亦必卒然而死也。病者唇面青黑,及五官忽起黑色白色,如擦残汗粉之状,虽不病,亦皆主卒死也。
善色不病,于义诚当,恶色不病,必主凶殃,五官陷弱,庭阙不张,蕃蔽卑小,不病神强。
【注】此明见其色不见其病之诊法也。善色者,气色并至之好色也,其人于理当不病也。恶色者,沉深滞晦之色也,其人即不病,亦必主凶殃也。
凶殃者,即相家所谓红主焦劳口舌,白主刑罚孝服,黑主非灾凶死,青主忧讼暴亡之类也。五官陷弱者,谓五官骨陷肉薄也。庭阙不张者,谓天庭、阙中不丰隆张显也。蕃蔽卑小者,谓颊侧耳门卑低不广也。
此皆无病而有不寿之形,若加恶色,岂能堪哉!其有不病者,必其人神气强旺素称其形也。
肝病善怒,面色当青,左有动气,转筋胁疼。
诸风掉眩,疝病耳聋,目视恍恍,如将捕惊。
【注】此下五条,皆明色病相合,本脏自病,虚实之诊法也。怒者,肝之志,故病则好怒也。青者,肝之色,故病则面色当青也。
肝之部位在左,故病则左胁有动气而胁疼也。肝主筋,故病则转筋也。
掉者,动摇抽搐也。眩者,昏黑不明也。肝主风。故病则掉眩也。
疝主肝,故病疝也。肝与胆为表里,故病耳聋也。此皆肝实之病。
若肝虚,则目视恍恍无所见,以肝开窍于目也。肝虚则胆薄,故不时而有如人将捕之惊也。
心赤善喜,舌红口干,脐上动气,心胸痛烦。
健忘惊悸,怔忡不安,实狂昏冒,虚悲凄然。
【注】喜者心之志,故病则好喜也。赤者心之色,故病则面色赤也。
心开窍于舌,故病则舌赤红也。心主热,故病则口干心烦也。
心之部位在上,故病则脐上有动气也。胸者心肺之宫城也,故病则心胸痛也。健忘、惊悸、怔忡,皆心神不安之病也。
热乘心实,则发狂昏冒也。神怯心虚,则凄然好悲也。
脾黄善忧,当脐动气,善思食少,倦怠乏力,腹满肠鸣,痛而下利,实则身重,胀满便闭。
【注】黄者脾之色,故病则面色黄也。忧思者,脾之志,故病则好忧思也。
脾之部位在中,故病则当脐有动气也。脾主味,故病则食少也。脾主四肢,故病则倦怠乏力也。脾主腹,故病则腹满肠鸣痛而下利也。
此皆脾虚之病也。脾主肉,故实则病身重、腹胀满、便闭也。
肺白善悲,脐右动气,洒淅寒热,咳唾喷嚏,喘呼气促,肤痛胸痹,虚则气短,不能续息。
【注】白者肺之色,故病则面色白也。悲者肺之志,故病则好悲也。
肺之部位在右,故病则右胁有动气也。肺主皮毛,故病则洒淅寒热肤痛也。
咳嗽唾痰,喷嚏流涕,喘呼气促,皆肺本病也。胸者肺之府也,故病则胸痹而痛也。肺虚则胸中气少,故喘咳皆气短不能续息也。
肾黑善恐,脐下动气,腹胀肿喘,溲便不利,腰背少腹,骨痛欠气,心悬如饥,足寒厥逆。
【注】黑者肾之色,故病则面色黑也。恐者肾之志,故病则好恐也。
肾之部位在下,故病则脐下有动气也。肾主水,故病则水蓄腹胀、肿满、喘不得卧也,肾开窍于二阴,故病则溲便不利也。肾主骨,肾与膀胱为表里,故病则少腹满,背与骨俱痛也。肾主欠,故病则呵欠也。肾邪上乘于心,故病则心空如饥也。诸厥属下,故病则足寒厥逆也。
正病正色,为病多顺,病色交错,为病多逆。
母乘子顺,子乘母逆。相克逆凶,相生顺吉。
【注】此以五色合五病顺逆生死之诊法也。假如肝病色青,是正病正色。
_芋C若反见他色,是病色交错也。若见黑色,为母乘子,相生之顺也。
若见赤色,为子乘母,相生之逆也。若见黄色,为病克色,其病不加,凶中顺也。若见白色,为色克病,其病则甚,凶中逆也。曰相克逆凶者,谓相克为凶,凶中顺尚可也。凶中逆必凶也。曰相生顺吉者,谓相生为吉,如子乘母,为吉中小逆也,如母乘子,为吉中大顺也。其余四脏皆仿也。
色生于脏,各命其部。神藏于心,外候在目。
光晦神短,了了神足。单失久病,双失即故。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神,诊病生死之法也。五色生于五脏,各命其部而见于面。神藏于心,虽不可得而识,然外候在目,视其目光晦暗,此为神短病死之候也。若目睛清莹,了了分明,此为神足不病之候也。单失者,谓或色或神,主久病也。双失者,神色俱失,故主即死也。
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交互错见,皆主身亡,面黄有救,眦红疹疡,眦黄病愈,睛黄发黄。
【注】此以色合二目之色,诊病之法也。面目之色,各有相当之色,如面之色,肝青、心赤、脾黄、肺白、肾黑;目之色,如睛瞳黑、乌珠青、白珠白、两红也。若目青、目赤、目白、目黑,与面色但有不同,皆为交互错见,病者皆主身亡也。惟面色黄者,为土未败,五行有救,皆不死也。若伤寒两目红,则为发疹疡之兆。两目皆黄,则为病将愈之征。若两睛通黄,则为主发黄疸之候也。
闭目阴病,开目病阳,朦胧热盛,时瞑衄常,阳绝戴眼,阴脱目盲,气脱眶陷,睛定神亡。
【注】此诊目阴阳生死之法也。凡病者闭目,则为病在阴也;开目,则为病在阳也。朦胧昏不了了,非开目也,则为热盛伤神也。视而时瞑,非开目也,则为衄血之常候也。目上直视,谓之戴眼,则为阳绝之候也。
视不见物,谓之目盲,则为阴脱之候也。目眶忽陷,则为气脱之候也。
睛定不转,则为神亡之候也。
五色既审,五音当明。声为音本,音以声生。
声之余韵,音遂以名。角征宫商,并羽五声。
【注】此明五音,乃天地之正气,人之中声也。有声而后有音,故声为音本,音以声生也。声之余韵则谓之音,非声之外复有音也。
五色命乎五脏,诊人之病,既已审矣;而五音通乎五脏,诊人之病,亦当明也。角属木通乎肝,微属火通乎心,宫属土通乎脾,商属金通乎肺,羽属水通乎肾也。
中空有窍,故肺主声。喉为声路,会厌门户。
舌为声机,唇齿扇助。宽隘锐钝,厚薄之故。
【注】此明声音各有所主之诊法也。凡万物中空有窍者皆能鸣焉,故肺象之而主声也。凡发声必由喉出,故为声音之路也。必因会厌开阖,故为声音门户也。必借舌为宛转,故为声音之机也。必资之于牙齿唇口,故为声音之扇助也。五者相须,故能出五音而宣达远近也。若夫喉有宽隘,宽者声大,隘者声小。舌有锐钝,锐者声辨,钝者不真。会厌有厚薄,厚者声浊,薄者声清。唇亦有厚薄,厚者声迟,薄者声疾。牙齿有疏密,疏者声散,密者声聚。五者皆无病之声音,乃形质之禀赋不同也。以此推之,在喉、在会厌、在舌、在齿、在唇之故,当有别也。
舌居中发,喉音正宫,极长下浊,沉厚雄洪。
开口张颚,口音商成,次长下浊,铿锵肃清。
撮口唇音,极短高清,柔细透彻,尖利羽声。
舌点齿音,次短高清,抑扬咏越,征声始通。
角缩舌音,条畅正中,长短高下,清浊和平。
【注】此明五脏声音不病之常之诊法也。经曰:天食人以五气,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声音能彰。故五脏各有正声,以合于五音也。如舌居中,发音自喉出者,此宫之正音也;其声极长、极下、极浊,有沉洪雄厚之韵,属土入通于脾。开口张,音自口出者,此商之正音也;其声次长、次下、次浊,有铿锵清肃之韵,属金入通于肺。
撮口而发,音自唇出者,此羽之正音也;其声极短、极高、极清,有柔细尖利之韵,属水入通于肾。以舌点齿成音者,乃征之正音也;其声次短、次高、次清,有抑扬咏越之韵,属火入通于心。
内缩其舌而成音者,乃角之正音也;其声长短、高下、清浊相和,有条畅中正之韵,属木入通于肝。此五脏不病之常声也。
者,齿本肉也。
喜心所感,忻散之声。怒心所感,忿厉之声。
哀心所感,悲嘶之声。乐心所感,舒缓之声。
敬心所感,正肃之声。爱心所感,温和之声。
【注】前以咽喉、会厌、舌、齿、口唇禀赋不同,以别非病之音。
此又复以人之情、感物成声,以明非病之声也。如为喜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忻悦以散也。怒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忿急而厉也。
哀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悲凄以嘶也。乐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舒畅不迫也。
敬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正直肃敛也。爱感于心者,则其发声必温柔以和也。
医者于此比类而推不病之音,自可识有病之音也。
五声之变,变则病生,肝呼而急,心笑而雄,脾歌以漫,肺哭促声,肾呻低微。色克则凶。
【注】此以五声变而生病之诊法也。五声失正,则谓之变,变则病生也。
肝呼而声急,肝声失正,故知病生肝也。心笑而声雄,心声失正,故知病生心也。脾歌而声漫,脾声失正,故知病生脾也。肺哭而声促,肺声失正,故知病生肺也。肾呻而低微,肾声失正,故知病生肾也。
所谓色克则凶者,假如肝病呼急,得相克之白色,主凶也。余脏仿此。
好言者热,懒言者寒。言壮为实,言轻为虚。
言微难复,夺气可知。谵妄无伦,神明已失。
【注】此以声音诊病寒热、虚实、生死之法也。《中藏经》曰:阳候多语、热也,阴候无声、寒也。发言壮厉,实也;发言轻微,虚也。若言声微小不能出喉,欲言不能复言者,此夺气也。谵言妄语,不别亲疏,神明失也,皆主死候。
失音声重,内火外寒。疮痛而久,劳哑使然。
哑风不语,虽治命难。呕歌失音,不治亦痊。
【注】此明失音为病不同之诊也。失音声粗重,乃内火为外寒所遏,郁于肺也。若不粗重,且疮烂而痛,日久流连者,是因劳哑使然也。
小儿抽风不语,大人中风不语,皆谓之哑风,虽竭力治之,而命则终难挽回,以金不能制木也。讴歌失音者,是因歌伤喉,不治亦可痊也。
声色既详,问亦当知,视其五人,以知起止。
心主五臭,自入为焦,脾香肾腐,肺腥肝臊。
脾主五味,自入为甘,肝酸心苦,肺辛肾咸。
肾主五液,心汗肝泣,自入为唾,脾涎肺涕。
【注】此明五入问病之诊法也。肺主五声,肝主五色,前已详明,而问之之道,亦所当知也。经曰:治之极于一。一者,问其因而得其情也。其要在视其五入,即可以知病情之起止也。
假如心主五臭,凡病者喜臭、恶臭,皆主于心,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喜焦,病生心也;入脾喜香,病生脾也;入肾喜腐,病生肾也;入肺喜腥,病生肺也;入肝喜臊,病生肝也。
脾主五味,凡病者喜味、恶味,皆主于脾,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喜甘,病生脾也;入肝喜酸,病生肝也;入心喜苦,病生心也;入肺喜辛,病生肺也;入肾喜咸,病生肾也。
肾主五液,凡病者多液、少液,皆主于肾,此统而言之也。
若分而言之,则自入出而为唾,病生肾也;入心出而为汗,病生心也;入肝出而为泪,病生肝也;入脾出而为涎,病生脾也;入肺出而为涕,病生肺也。其声之微壮,色之顺逆,法同推也。
百病之常,昼安朝慧,夕加夜甚,正邪进退。
潮作之时,精神为贵,不衰者实,困弱虚累。
【注】此以问知精神盛衰、虚实之诊法也。凡病朝慧者,以朝则人气始生,卫气始行,故慧也。昼安者,以日中则人气长,长则胜邪,故安也。夕加者,以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也。
夜甚者,以夜半则人气入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此百病消长,邪正进退之常也,凡病来潮发作之时,精神为贵者,以病至精神不衰,则为邪气不能胜正,正气实也;病至精神困弱,则为正气不能胜邪,正气虚也。
昼剧而热,阳旺于阳。夜剧而寒,阴旺于阴。
昼剧而寒,阴上乘阳。夜剧而热,阳下陷阴。
昼夜寒厥,重阴无阳。昼夜烦热,重阳无阴。
昼寒夜热,阴阳交错,饮食不入,死终难却。
【注】此以问知昼夜起居,诊病阴阳、气血、生死之法也。
昼,阳也;热,阳也。凡病,昼则增剧烦热,而夜安静者,是阳自旺于阳分,气病而血不病也。夜,阴也;寒,阴也。
凡病,夜则增剧寒厥,而昼安静者,是阴自旺于阴分,血病而气不病也。凡病,昼则增剧寒厥而夜安静者,是阴上乘于阳分之病也。凡病,夜则增剧烦热而昼安静者,是阳下陷于阴分之病也。凡病,昼夜俱寒厥者,是重阴无阳之病也。
凡病昼夜俱烦热者,是重阳无阴之病也。凡病,昼则寒厥,夜则烦热者,名曰阴阳交错。若饮食不入,其人之死,终难却也。
食多气少,火化新痊。食少气多,胃肺两愆。
喜冷有热,喜热有寒,寒热虚实,多少之间。
【注】此以问知饮食之诊法也。食多气盛,此其常也。若食多气少,非胃病火化,即新愈之后贪食,而谷气未足也。食少气少,此其常也。
若食少气多,则必是胃病不食,肺病气逆,两经之愆也。喜冷者,中必有热。喜热者,中必有寒。虚热则饮冷少,实热则饮冷多,虚寒则饮热少,实寒则饮热多,故曰寒热虚实,辨在多少之间也。
大便通闭,关乎虚实,无热阴结,无寒阳利。
小便红白,主乎热寒,阴虚红浅,湿热白泔。
【注】此以问知大、小二便之诊法也。大便之利不利,关乎里之虚实也。闭者为实,若内外并无热证,则为阴结便闭也。
通者为虚,若内外并无寒证,则为阳实热利也。小便之红与白,主乎里之寒热也。红者为热,若平素浅红淡黄,则为阴虚也。
白者为寒,若平素白浑如米泔,则为湿热所化也。
望以观色,问以测情。召医至榻,不盼不惊,或告之痛,并无苦容,色脉皆和,诈病欺蒙。
【注】此以色合问,诊病真伪之法也。望色只可以知病之处,非问不足以测病之情也。凡病者闻医至榻,未有不盼视而惊起者也,若不惊起而盼视者,非无病必骄恣之辈也。若病者或告之痛,医视其面并无痛苦容状,诊其色脉皆利,此乃诈病欺蒙医士也。
脉之呻吟,病者常情。摇头而言,护处必疼。
三言三止,言謇为风。咽唾呵欠,皆非病征。
【注】此以声合情,诊病真伪之法也。医家诊脉,病者呻吟,以其为病所苦,无奈之常情也。凡欲言而先摇头者,是痛极艰于发声,摇头以意示缓故也。若以手护腹,则为里痛,护头则为头痛,但有所护之处,必有所痛也。持脉之时,病人三言三止者,谓欲言不言,不言欲言,如此者三也。言謇不能言者,风病也。
若非言謇风病而三言三止者,是故为诈病之态也。或脉之而咽唾,或脉之而呵欠,皆非有病之征。以咽唾者里气和,呵欠者阴阳和故也。
举此二事,以诊别其情之真伪,则其它可推广矣,盖意在使病者不能售其欺,医者不致为其所欺而妄治也。
黑色无痛,女疸肾伤,非疸血蓄,衄下后黄。
面微黄黑,纹绕口角,饥瘦之容,询必噎膈。
【注】此以色合问,诊病之法也。黑色当主痛,询之无痛病,或为肾伤女劳疸也,察之又非女疸,其为血蓄于中,颜变于外可知,然血蓄之黑,则必或吐衄、或下血,而后即转黄色,以瘀去故也。
面微黑黄者,即浅淡之黧色也,视其寿带纹短,若缠绕口角,亦非蓄血,即相家所谓蛇入口,主人饿死,更视其人有饥饿削瘦之容,可知病不能食,询问必是噎膈也。
白不脱血,脉如乱丝,问因恐怖,气下神失,乍白乍赤,脉浮气怯,羞愧神荡,有此气色。
【注】此以色合情之诊法也。白者脱血虚色也,察之并无脱血之证,问之始知因恐怖也。恐则血随气下,故色白也。怖则神随气失,故脉如乱丝也。乍白乍赤,气血不定之色也,脉浮气怯,神气不安之象也。问之始知中心羞愧,有此气色也。羞则气收,故气怯也。愧则神荡,故脉浮也。举此情色二端,一以诊病,一以诊情,他可类推,总在临病者神而明之也。
眉起五色,其病在皮。营变蠕动,血脉可知。
眦目筋病,唇口主肌,耳主骨病,焦枯垢泥。
【注】此以色合皮、脉、肉、筋、骨,诊病之法也。
凡眉间起五色,主病在皮者,以肺主皮毛也。营变五色,蠕蠕然动,主病在脉者,以营行血脉也。目起五色,主病在筋者,以肝主筋也。唇口起五色,主病在肌者,以脾主肉也。耳起五色,主病在骨者,以肾主骨也。焦枯垢泥者,乃枯骨不泽,不能外荣也。
此下皆诊病之杂法也。
发上属火,须下属水,皮毛属金,眉横属木,属土之毫,腋阴脐腹。发直如麻,毛焦死故。
【注】此明毛发诊病之法也。发属心而上长,故属火也。须属肾而下长,故属水也。通身之毛,属肺而生皮,故属金也。眉属肝而横长,故属木也。
腋下、阴下、脐中、腹中之毫,属脾以应四维,故属土也。凡毛发虽属五脏,然皆血液所生,故喜光泽,若发直如麻,须毛焦枯,皆死候也。
阴络从经,而有常色。阳络无常,随时变色。
寒多则凝,凝则黑青。热多则淖,淖则黄红。
【注】此以色合络脉之诊法也。络有阴阳,随阴经之络为阴络,随阳经之络为阳络也。阴络深而在内,阳络浮而在外,在内者不可得而见也,惟从经常之色而治之,故曰有常色也。在外者可得而见,则随四时推迁变色而治之,故曰阳络无常也。然阳络之变色,亦不外乎诊色之寒热也。寒多则脉凝,凝则色青黑也,热多则脉淖,淖则色黄红也。
胃之大络,名曰虚里,动左乳下,有过不及,其动应衣,宗气外泄,促结积聚,不至则死。
【注】此明宗气诊病法也。胃之大络,名曰虚里,贯膈络肺,出于左乳之下,动不应衣,以候宗气。若动之微而不见,则为不及,主宗气内虚也。若动之应衣而甚,则为太过,主宗气外泄。
若三、四至一止,或五、六至一止,则主有积聚也。若绝不至者,则主死矣。
脉尺相应,尺寒虚泻,尺热病温,阴虚寒热,风病尺滑,痹病尺涩,尺大丰盛,尺小亏竭。
【注】此明诊尺之法也。尺者,谓从关至尺泽之皮肤也。
经曰:脉急尺之皮肤亦急,脉缓尺之皮肤亦缓,脉小尺之皮肤亦减而少气,脉大尺之皮肤亦贲而起,脉滑尺之皮肤亦滑,脉涩尺之皮肤亦涩。故曰脉尺相应也。
若诊尺之皮肤寒,则主虚泻也。诊尺之皮肤热则主病温也;非病温则主阴虚寒热劳疾也。凡风病则尺之肤滑也。
痹病则尺之肤涩也,气血盛则尺之肉丰盛,气血虚则尺之肉亏竭也。
肘候腰腹,手股足端,尺外肩背,尺肉膺前,掌中腹中,鱼青胃寒,寒热所在,病生热寒。
【注】此明肘臂之诊法也。肘上曰膊,肘下曰臂,膊臂之节曰肘,臂内曰尺,尺外曰臂。肘上候腰腹,手主候股足,臂主候肩背,尺主候胸膺,掌中主候腹中。手大指本节后名曰鱼,或有青色,或现青脉,主候胃中寒也。诊其寒热所在,何处主病生寒热也。
诊脐上下,上胃下肠,腹皮寒热,肠胃相当。
胃喜冷饮,肠喜热汤。热无灼灼,寒无沧沧。
【注】此明诊脐之法也。脐之上主候胃也。脐之下主候肠也。扪其上、下之腹皮寒热,则知胃肠有寒热相当之病也。胃中有病,每喜冷饮,肠间有病,多喜热汤,是其征也。然与之饮热,不可过于灼灼之热;与寒,不可过于沧沧之寒,盖恐其恣意有失,惟当适其寒温之宜也。
胃热口糜,悬心善饥。肠热利热,出黄如糜。
胃寒清厥,腹胀而疼。肠寒尿白,飨泻肠鸣。
【注】此明胃肠寒热为病之诊法也。胃中有热,则上发口糜,心空善饥。
肠中有热,则泻出之物亦热,色黄如粥。胃中有寒,面清冷厥,则腹胀而疼。肠中有寒,则小便尿白,飨泻肠鸣也。
木形之人,其色必苍,身直五小,五瘦五长。
多才劳心,多忧劳事。软弱曲短,一有非良。
【注】此下五条,皆以色合形之诊法也。木形之人,其色合青,贵乎如碧苍之润也。身直者,象木之干直也。五小者,谓头小手足小,象木之巅枝也。五瘦五长者,谓身肢象木之条细而长也。多才者,象木之用随斫成材也。多才之人,必劳于心也。多忧者,象木之性不能自静也;多忧之人,必劳于事也。
若一有形质软弱曲短,皆非良材也。
火形赤明,小面五锐,反露偏陋,神清主贵。
重气轻财,少信多虑,好动心急,最忌不配。
【注】火形之人,其色合赤,贵乎明也。五锐者,谓头、额、鼻、面、口,象火上之尖锐也。五反五露者,谓五官反外、露外也,象火之性,张显外露也。五偏五陋者,谓五官不正丑陋也,象火寄体,随物难定也。
凡此反露偏陋,皆火败形,若神清而明,是为得火之神,则反主贵也。
重气者,象火属阳,多气也。轻财者,象火之性,多散也。少信者,象火之性,易变也。多虑者,象火之明,烛物也。好动者,象火之用,不静也。心急者,象火之性,急速也。最忌神痴、气浊、色悖,则为不配,皆败形也。
土形之状,黄亮五圆,五实五厚,五短贵全。
面圆头大,厚腹股肩,容人有信,行缓心安。
【注】土形之人,其色合黄,贵乎亮也。五圆者,象土之形圆也。
五实五厚者,象土之质实厚也。五短者,象土之形敦短也。圆、实、厚、短,五者俱全,各成一形,皆为土之正形,则主贵也。面圆、头大、厚腹、美肩、美股,皆土厚实之状也。客人有信,行缓心安,皆土德性之厚也。
金形洁白,五正五方,五朝五润,偏削败亡。
居处静悍,行廉性刚,为吏威肃,兼小无伤。
【注】金形之人,其色合白,贵乎洁也。五正五方者,象金之形方正也。
五朝者,金主骨,骨胳贵内朝明堂也。五润者,象金之藏于水也。
偏则不方正,削则骨露陷,败亡之形也。居处静悍者,象金静而悍也。
行廉性刚者,象金性洁而刚也。为吏威肃者,象金之性肃杀也。
兼小无伤者,谓方正朝润,虽小无伤,金之正形也。
水形紫润,面肥不平,五肥五嫩,五秀五清。
流动摇身,常不敬畏,内欺外恭,粗浊主废。
【注】水形之人,其色合紫,贵乎润色。面肥不平者,象水之面广而有波也。五肥者,象水之形广大也。五嫩者,象水之性滋润也。五秀五清者,象水之质清彻也。肥嫩之质,发行常流动摇身,象水之流动不居也。常不敬畏者,象水之性趋下不上也。
内欺外恭者,象水之质内虚无实也。若神气粗浊,皆主废形也。
贵乎相得,最忌相胜。形胜色微,色胜形重。
至胜时年,加感则病。年忌七九,犹宜慎恐。
【注】此明得其形不得其色之诊法也。假如木形之人,法当色青,是为形色相得,不病而贵之形也。若见黄色或见白色,是为相胜,主病而最忌者也。见黄色者,则为形胜色,主病微;见白色者,则为色胜形,主病重也。然其生病,必至于胜木之时之年,加感外邪则病也。年忌者,谓五形之人,形色相胜者,凡至七岁,是为年忌。积九递加至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年忌之年也。当此之年,加感为病则甚。
故曰尤宜戒慎恐惧也。
形有强弱,肉有脆坚,强者难犯,弱者易干。
肥食少痰,最怕如绵。瘦食多火,着骨难全。
【注】此明形肉生死之诊法也。五形之人,得其纯者,皆谓之强,得其驳者,皆谓之弱。强者加感之邪难犯,弱者加感之邪易干也。
能食形肥者、强也;若食少而肥者,非强也,乃痰也。
肥人最怕按之如绵絮,谓之无气,则主死矣。食少而瘦者,弱也;若食多而瘦者、非弱也,乃火也。瘦人最怕肉干着骨,谓之消瘦,亦主死矣。
形气已脱,脉调犹死。形气不足,脉调可医。
形盛脉小,少气体治。形衰脉大,多气死期。
【注】此以形合脉,诊生死之法也。经曰:形气已脱,九候虽调犹死者,谓形脱无以贮气也。形气俱虚,寸口脉调可医者,谓形气未相失也。
形盛而肥,脉小少气者,谓气不能胜形也。形衰而瘦,脉大多气者,谓形不能胜气也。故皆主死也。
颈痛喘疾,目裹肿水,面肿风水,足肿石水。
手肿至腕,足肿至踝,面肿至项,阳虚可嗟。
【注】此明形肿生死之诊法也。视其病者,人迎颈脉大动。
主喘不得卧之疾也。目裹上、下肿者,主有水气之病也。
从面肿起者,名曰风水,阳水也。从足胫肿起者,名曰石水,阴水也。若手肿至腕,足肿至踝,面肿至项,非水也,乃阳气虚结不还之死证也。
头倾视深,背曲肩随,坐则腰痿,转摇迟回,行则偻俯,立则振掉,形神将夺,筋骨虺颓。
【注】此明形惫死候之诊法也。经曰:夫五脏者,身之强也。头者,精明之府,头倾视深,精神将夺矣。背者,胸中之府,背曲肩随,府将坏矣。腰者,肾之府,转摇艰难,肾将惫矣。膝者,筋之府,屈伸不能,行则偻俯,筋将惫矣。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则振掉,骨将惫矣。凡此形神将夺,筋骨虺颓之形状,故皆主死候也。
太阴情状,贪而不仁,好入恶出,下意貌亲,不随时务,后动于人,长大似偻,其色黯黯。
【注】此明阴阳之人之情状,以别阴阳盛衰法也。太阴,阴盛而过柔,故贪而不仁也。好入恶出,阴性藏也。下意貌亲,阴性卑柔也。不随时务,阴喜静也。后动于人,阴性迟也。长大者,阴盛之形也。似偻者,好曲身伛偻下意之态也。其色黑黯黯,阴盛之色也。此太阴人之情状也。
少阴情状,小贪贼心,喜失愠得,伤害无恩,立则险躁,寡和无亲,行如伏鼠,易惧易欣。
【注】少阴,阴微而残忍,故贪小而贼心也。喜失愠得,阴性嫉妒也。
伤害无恩,阴性残忍也。立则险躁,阴性危险也。寡和无亲,阴性冷落也。
行如伏鼠,阴性隐伏也。易惧易欣,谓如鼠之得失,忻然而进,惧然而退也。
此少阴人之情状也。
太阳情状,自大轩昂,仰胸挺腹,足高气扬,志大虚说,作事好强,虽败无悔,自用如常。
【注】太阳,阳盛而过刚,故自大轩昂,仰胸挺腹,足高气扬也。
好志大者,阳性好刚强也。好虚说者,阳性好夸张也。作事好强,虽事败而不悔者,以其常好自用自是,亦阳过刚,果于断也。
此太阳人之情状也。
少阳情状,谛自贵,志小易盈,好外不内,立则好仰,行则好摇,两臂两肘,常出于背。
【注】少阳,阳微而明小,故谛小察,自贵小官,志小易盈满也。
好外交而不内附者,阳之性外也。立则好仰,阳之性上也。行则好摇,阳之性动也。两臂两肘常出于背者,亦阳之性喜露而不喜藏也。
此少阳人之情状也。
得阴阳正,平和之人,无为惧惧,无为忻忻,婉然从物,肃然自新,谦谦君子,蔼蔼吉人。
【注】此明阴阳和平人之情状也。无为惧惧者。中心有所主,而威武不能屈也。无为忻忻者,外物不能惑,而富贵不能淫也。
婉然从物者,谓豁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也。肃然自新者,谓尊严以方外,恭敬以直内也。夫如是之人,天必之,人必爱之,福禄绥之,焉得不谓之谦谦君子,蔼蔼吉人也哉!明此五者,其人之阴阳盛衰,自可见矣。
脉为血腑,百体贯通,寸口动脉,大会朝宗。
【注】经曰:脉者,血之腑也。周身血脉运行,莫不由此贯通,故曰百体贯通也。『难经』曰:十二经中皆有动脉,独取寸口,以决死生。寸口者,左右寸,关,尺,手太阴肺经动脉也;为脉之大要会也。
故曰:寸口动脉,大会朝宗也。
诊人之脉,高骨上取,因何名关,界乎寸尺。
【注】凡诊人之脉,令仰其手,视掌后有高骨隆起,即是关部脉也。
医者复手取之,先将中指取定关部,方下前后二指于寸,尺之上。
病人长,则下指宜疏;病人短,则下指宜密。因其界乎寸,尺二部之间,故命名曰关。
3。至鱼一寸,至泽一尺,因此命名,阳寸阴尺。
【注】从高骨上至鱼际,长一寸,因此命名曰寸。从高骨下至尺泽,长一尺,因此命名曰尺。寸部候上,故为阳也。尺部候下,故为阴也。4。右寸肺胸,左寸心膻。右关脾胃,左肝膈胆。三部三焦,两尺两肾。左小膀胱,右大肠认。
【注】右寸浮候胸中,沉似候肺。左寸浮候膻中,沉以候心。右关浮以候胃,沉以候脾。左关浮候膈胆,沉以候肝。两尺沉俱候肾,尺浮候小肠,膀胱,右尺浮候大肠。膻,膻中即包络也。五脏皆一,惟肾有二,故曰两尺候两肾也。然『内经』言腑不及胆者,以寄于肝也。
不及大,小肠,膀胱者,以统于腹中也。不及三焦者,以寸候胸中,主上焦也;关候膈中,主中焦也·尺候腹中,主下焦也。此遵『内经』分配三部诊脉法也。至伪诀以大,小肠配于寸上,以三焦配于左尺,以命门配于右尺,其手厥阴包络,竟置而不言,悉属不经。滑寿以左尺候小肠,膀胱前阴之病,右尺候大肠,后阴之病,可称千古只眼也。浮外候腑,沉内候脏之说,详于卷末。
5。命门属肾,生气之源,人无两尺,必死不痊。
【注】两肾之中,名曰命门。命门居两肾之中,故两尺属之。命门之少火,即肾间动气,是为生气之源也。人若无两尺脉,则生气绝矣,病者必死不能痊也。
6。关脉一分,右食左风,右为气口,左为人迎。
【注】阴得尺中一寸,阳得寸内九分。一寸九分,寸,关,尺脉三分分之。今日关脉一分,乃关上之一分也。左关一分名人迎,肝胆脉也。肝胆主风,故人迎紧盛,主乎伤风。右关一分名气口,脾胃脉也。
脾胃主食,故气口紧盛,主乎伤食。此创自叔和,试之于诊,每多不应,然为后世所宗,不得不姑存其说。观『内经』以足阳明胃经,颈上之动脉为人迎,手太阴肺经高骨之动脉为气口,足知其谬矣。
7。脉有七诊,曰浮中沉,上竟下竟,左右推寻。
【注】浮者,轻下指于皮脉间所得之脉也。沉者,重下指于筋骨间所得之脉也。中者,不轻不重,下指于饥肉间所得之脉也。上者,两寸也:竟者,即『内经』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者,两尺也;竟者,即『内经』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胫,足中事也,左右者,左
右手脉也。此七诊者,乃推寻取脉之法也,非谓『内经』独大,独小,独寒,独热,独迟,独疾,独陷下七诊之脉也。
8。男左大顺,女右大宜,男尺恒虚,女尺恒实。
【注】天道阳盛于左,地道阴盛于右。故男左女右,脉大为顺宜也。
天之阳在南,阴在北,地之阳在北,阴在南,阳道常饶,阴道常亏。
故男寸恒实,尺恒虚,女寸恒虚,尺恒实也。
9。又有三部,曰天地人,部各有三,九候名焉。额颊耳前,寸口岐锐,下足三阴,肝肾脾胃。
【注】此遵『内经』三部九候,十二经中皆有动脉之诊法也。三部,谓上,中,下也。曰天,地,人,谓上,中,下三部,有天,地,人之名也。部各有三,九候名焉,谓三部各有天,地,人,三而三之,合为九候之名也。额,颊,耳前,谓两额,两颊,耳前也。上部天,两额之动脉,当颌厌之分,足少阳脉气所行,以候头角者也。上部地,两颊之动脉,即地仓,人迎之分,足阳明脉气所行,以候口齿者也。上部人,耳前之动脉,即和??之分,手少阳脉气所行,以候耳目者也。寸口岐锐,谓寸口岐骨锐骨也。中部天,乃掌后经渠之次,寸口之动脉,手太阴脉气所行,以候肺者也。中部地,乃手大指次指岐骨间,合谷之动脉,手阳明脉气所行,以候胸中者也。中部人,乃掌后锐骨下神门之动脉,手少阴脉气所行,以候心者也。下足三阴,谓五里,太溪,箕门,肝,肾,脾,胃也。下部天,乃气冲下三寸,五里之动脉,足厥阴脉气所行,以候肝者也。下部地,乃内踝后跟骨傍,太溪之动脉,足少阴脉气所行,以候肾者也。下部人,乃鱼腹上越筋间,箕门之动脉,足太阴脉气所行,以候脾胃者也。
10。寸口大会,五十合经。不满其动,无气必凶。更加疏数,止还不能。短死岁内,期定难生。
【注】寸口动脉,五十一止,合于经常不病之脉也。若四十动一止,一脏无气,主四岁死。三十动一止,二脏无气,主三岁死。二十动一止,三脏无气,主二岁死。十动一止,四脏无气,主一岁死。不满十动一止,五脏无气,若更乍数乍疏,止而不能即还,则可期短死,一岁之内,必难生也。
11。五脏本脉,各有所管,心浮大散,肺浮涩短,肝沉弦长,肾沉滑软,从容而和,脾中迟缓。
【注】上言五脏各有所管之本脉,必皆不大不小,从容而和,始为五脏不病之脉也。
12。四时平脉,缓而和匀,春弦夏洪,秋毛冬沉。
【注】此言四时各有应见之平脉,必皆不疾不徐,缓而和匀,始为四时不病之脉也。
13。太过实强,病生于外。不及虚微,病生于内。
【注】外因六气----风,寒,暑,湿,燥,火之邪,脉必洪大紧数,胘长滑实而太过矣。内因七情----喜,怒,忧,思,悲,恐,惊之伤,脉必虚微细弱,短涩濡芤而不及矣。
14。饮食劳倦,诊在右关,有力为实,无力虚看。
【注】凡病外不因六气,内不因七情,为不内外因,内伤饮食劳倦也。饮食伤胃,劳倦伤脾,故诊在右关。饮食伤形为有余,故右关脉有力。劳倦伤气为不足,故右关脉无力也。三因百病之脉,不论阴,阳,浮,沉,迟,数,滑,涩,大,小,凡有力皆为实,无力皆为虚。
经曰:诸阳脉按之不鼓,诸阴脉按之鼓甚。此之谓欤!15。凡诊病脉,平旦为准,虚静宁神,调息细审。
【注】经曰:常以平旦,阴气未动,阳气未散,饮食未进,经脉未盛,络脉调匀,气血未乱,乃可诊有过之脉。又曰:诊脉有道,虚静为宝。言无思无虑,以虚静其心,惟神凝于指下也。调息细审者,言医家调匀自己气息,精细审察也。
16。一呼一吸,合为一息,脉来四至,平和之则。五至无??,闰以太息。三至为迟,迟则为冷。六至为数,数则热证。转迟转冷,转数转热。
【注】医者调匀气息,一呼脉再至,一吸脉再至,呼吸定息,脉来四至,乃和平之准则也。然何以五至无??乎?人之气息,时长时短,凡鼓三息,必有一息之长,鼓五息,又有一息之长,名为太息;如三岁一闰,五岁再闰也。言脉必以四至为平,五至便为太过;惟正当太息之时,始曰无??。此息之长,非脉之急也;若非太息,正合四至也。至于性急之人,五至为平脉,不拘太息之例,盖性急脉亦急也。若一息而脉三至,即为迟慢而不及矣;迟主冷病。若一息而脉遂六至,即为急数而太过矣,数主热病。若一息仅得二至,甚而一至,则转迟而转冷矣。若一息七至,甚而八至,九至,则转数而转热矣。一至,二至,八至,九至,皆死脉也。
17。迟数既明,浮沉须别。浮沉迟数,辨内外因,外因于天,内因于人。天有阴阳,风雨晦明。人喜忧怒,思悲恐惊。
【注】浮脉法天,候表之疾,即外因也。沉脉法地,候里之病,即内因也。外因者,天之六气:风(风淫末疾),寒(寒淫阴疾),暑(暑淫心疾),湿(湿淫腹疾),燥(燥淫涸疾),火(火淫阳疾)是也。内因者,人之七情:喜伤心,怒伤肝,忧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惊伤心也。
18。浮沉巳辨,滑涩当明。涩为血滞,滑为气壅。
【注】此上六脉,为诸脉之提纲。以浮沉统诸浮上沉下之部位也,以迟数统诸三至,六至之至数也,以滑涩统诸滑流涩滞之形状也。脉像虽多,然不属部位,则属至数,不属至数,则属形状,总不外此六脉,故为诸脉之提纲也。
19。浮脉皮脉,沉脉筋骨,肌肉候中,部位统属。
【注】皮脉取之而得者,谓之浮脉。筋骨取之而得者,谓之沉脉。此
以上,下部位而得名也。凡脉因部位而得名者,皆统乎浮沉,故曰部位统属也。心肺俱浮,以皮毛取之而得者,肺之浮也;以血脉取之而得者,心之浮也。故曰浮脉皮脉。肝肾俱沉,以筋平取之而得者,肝之沉也;以至骨取之而得者,肾之沉也。故曰沉脉筋骨。肌肉在浮沉之间,故曰候中也。
20。浮无力濡,沉无力弱,沉极力牢,浮极力革。
【注】浮而无力谓之濡脉,沉而无力谓之弱脉,浮而极有力谓之革脉,沉而极有力谓之牢脉。
21。三部有力,其名曰实。三部无力,其名曰虚。
【注】浮,中,沉三部俱有力,谓之实脉。浮,中,沉三部俱无力,谓之虚脉。
22。三部无力,按之且小,似有似无,微脉可考。
【注】浮,中,沉二部极无力,按之且小,似有似无,谓之微脉。
23。三部无力,按之且大,涣漫不收,散脉可察。
【注】浮,中,沉三部极无力,按之且大,涣漫不收,谓之散脉。
24。惟中无力,其名曰芤,推筋着骨,伏脉可求。
【注】浮,沉有力,中取无力,谓之芤脉。推筋着骨,按之始得,谓之伏脉。以上十脉,皆以部位而得名者,故皆统于浮沉也。
25。三至为迟,六至为数。
【注】一呼一吸,谓之之一息。一息三至,谓之迟脉。一息六至,谓之数脉。此以脉之至数而得名也。凡脉因至数而得名者,皆统乎迟数也。
26。四至为缓,七至疾脉。一息四至谓之缓脉,一息七至谓之疾脉。
27。缓止曰结,数止曰促。凡此之诊,皆统至数。动而中止,不能自还,至数不乖,代则难痊。
【注】四至缓脉,时而一止,谓之结脉。六至数脉,时而一止,谓之促脉。结促之脉,动而中止,即能自还。若动而中止,不能自还,须臾复动,或十至或二,三十至一止,其至数不乖,谓之代脉。难痊,谓不满五十动而止,合经难痊之死脉也。以上五脉,皆以至数而得名者,故皆统于迟数也。
28。形状如珠,滑溜不定。往来涩滞,涩脉可证。
【注】形状如珠,滑溜不定,谓之滑脉。进退维艰,往来滞涩,谓之涩脉。此以脉之形状而得名也。凡脉以形状而得名者,皆统乎滑涩也。
29。弦细端直,且劲曰弦。紧比弦粗,劲左右弹。
【注】状类弓弦,细而端直,按之且劲,谓之弦脉。较弦则粗,按之且劲,左右弹指,谓之紧脉。
30。来盛去衰,洪脉名显。大则宽阔,小则细减。
【注】上来应指而盛,下去减力而衰,谓之洪脉。脉形粗大阔然,谓之大脉。脉形细减如丝,谓之小脉,即细脉也。
31。如豆乱动,不移约约。长则迢迢,短则缩缩。
【注】其形如豆,乱动约约,动摇不移,谓之动脉。来去迢迢而长,谓之长脉。来去缩缩而短,谓之短脉。以上八脉,皆以形状而得名者,故皆统于滑涩也。
32。浮阳主表,风淫六气,有力表实,无力表虚。浮迟表冷,浮缓风湿,浮濡伤暑,浮散虚极,浮洪阳盛,浮大阳实,浮细气少,浮涩血虚,浮数风热,浮紧风寒,浮弦风饮,浮滑风痰。
【注】浮,阳脉主表。风邪六气外因之病,皆从表入,故属之也。浮而有力,表实风病也;浮而无力,表虚风病也。迟,寒脉也,故曰表冷。缓,湿脉也,故曰风湿。濡,气虚脉也,气虚则伤暑,故曰浮濡伤暑也。散,气散脉也,气散则虚极,故曰浮散虚极也。浮洪,阳盛脉,故曰阳盛也。浮大,阳实脉,故曰阳实也。细,气少脉,气少不充,故曰气少也。涩,血少脉,血少枯滞,故曰血虚也。数,热脉也,故曰风热。紧,寒脉也,故曰风寒。弦,饮脉也,故曰风饮。滑,痰脉也,故曰风痰。
33。沉阴主里,七情气食。沉大里实,沉小里虚,沉迟里冷,沉缓里湿,沉紧冷痛,沉数热极,沉涩痹气,沉滑痰食,沉伏闭郁,沉弦饮疾。
【注】沉,阴脉主里。七情气食内因之病,皆由里生,故属之也。大,有余脉也,故曰里实。小,不足脉也,故曰里虚。迟,寒脉也,故曰里冷。缓,湿脉也,故曰里湿。紧,寒脉也,故曰冷痛。数,热脉也,故曰热极。涩,血滞脉,故曰痹气。滑,痰食脉,故曰痰食。伏,痛甚不得吐泻脉也,故曰闭郁。弦,饮脉也,故曰饮疾。
34。濡阳虚病,弱阴虚疾,微主诸虚,散为虚剧。
【注】濡,为阳分无力脉,故主诸阳虚之病。弱,为阴分无力脉,故主诸阴虚之病。微,为阴阳血气不足脉,故主诸虚。散,为元气散之脉,故曰虚剧也。
35。革伤精血,半产带崩。牢疝症瘕,心腹寒疼。
【注】革,内空之脉,故主男子亡血,伤精之病,妇人半产,崩。带之疾。牢,内坚之脉,故主诸疝,症瘕,心腹寒冷,疼痛之病也。
36。虚主诸虚,实主诸实,芤主失血,随见可知。
【注】虚,为三部无力脉,故主诸虚。实,为三部有力脉,故主诸实。芤,为营空之脉,故主失血。然此三脉,皆随所见之部位,可知其上下,内外之病也。
37。迟寒主脏,阴冷相干,有力寒痛,无力虚寒。
【注】迟,阴脉也,脏属阴,故主之。凡阴冷之病,皆属之也。有力为寒实作痛,无力为寒虚痛也。
38。数热主腑,数细阴伤,有力实热,无力虚疮。
【注】数,阳脉也,腑属阳,故主之。凡阳属之病,皆属之也。数为阳盛,细为不足,故曰伤阴。有力为实热,无力为虚热。数亦主疮,故曰虚疮。
39。缓湿脾胃,坚大湿壅。促为阳郁,结则阴凝。
【注】缓,脾胃脉,又主湿邪,故缓主湿邪脾胃之病。若搏指坚大,则为湿邪壅胀之病。促,为阳盛而郁之脉,结,为阴盛而凝之脉也。
40。代则气乏,跌打闷绝,夺气痛疮,女始三月。
【注】代者,真气乏而求代之脉也。若不因跌打气闷,暴病夺气,痛疮伤气,女胎气阻者,而无故见之,则必死也。
41。滑司痰病,关主食风,寸候吐逆,尺便血脓。
【注】滑,阳脉,阳盛为痰,故司痰病。右关候胃,故主痰食。左关候肝,故主风痰。寸候上焦,故主吐逆。尺候下焦,故主便血脓也。
42。涩虚湿痹,尺精血伤,寸汗津竭,关膈液亡。
【注】涩,血少滞涩脉也,六脉见之,则主营虚受湿痹之病。若两尺见之,则主伤精伤血之病。两寸见之,则主汗多津伤之病。两关见之,则主噎膈反胃,液亡结肠之病也。
43。弦关主饮,木侮脾经,寸弦头痛,尺弦腹疼。
【注】弦,阴脉,阴盛为饮;弦,木脉,木旺侮土,土虚不能制湿,故饮病生焉。寸弦,阴乘阳也,故主头痛。尺弦,阴乘阴也,故主腹疼。
44。紧主寒痛,洪是火伤。动主痛热,崩汗惊狂。
【注】紧,寒实脉,故主寒痛。洪,热实脉,故主火伤。动,为阴阳相搏之阳脉,故主诸痛;阳动主发热,主惊狂,阴动主汗出,血崩也。
45。长则气治,短则气病,细则气衰,大则病进。
【注】长者,气之畅也,故曰气治。短者,气之缩也,故曰气病。小者,正气衰也。大者,邪病进也。
46。脉之主病,有宜不宜,阴阳顺逆,吉凶可推。
【注】病有阴阳,脉亦有阴阳。顺应则吉,逆见则凶。此以下至其死可测句,凡二十七节,详分某病见某脉吉,某病见某脉凶也。
47。中风之脉,却喜浮迟,坚大急疾,其凶可知。
【注】中风虚见虚脉,以浮迟为顺。若反见坚大急疾为逆,决无生理。
48。伤寒热病,脉喜浮洪,沉微涩小,证反必凶。汗后脉静,身凉则安,汗后脉躁,热甚必难。阳证见阴,命必危殆,阴证见阳,虽困无害。
【注】此节皆言伤寒之顺逆也。伤寒热病传里属热,脉以浮洪阳脉为吉;若见沉,微,涩,小阴脉,是证与脉反,故凶。汗后邪解,盒饭脉静身凉,若躁而热,所谓汗后不为汗衰,名曰:阴阳交,必难治矣。阳证而见沉,涩,细,微,弱,迟之阴脉,则脉与证反,命必危殆;阴证而见浮,大,数,动,洪,滑之阳脉,虽脉与证反,在他证忌之,独伤寒为阴邪还阳,将解之诊,病虽危困,无害于命也。
49。劳倦伤脾,脉当虚弱,自汗脉躁,死不可却。
【注】劳倦伤脾,脉当虚弱,为顺也。若自汗出而脉反躁疾,则逆矣。安得不死?50。疟脉自弦,弦迟多寒,弦数多热,代散则难。
【注】疟为寒热之病,弦为少阳之脉。少阳主病寒热往来,凡寒热之病,多属少阳半表半里之界,故疟脉自应得弦象也。迟多寒,数多热,理自然也。若得代,散二脉,邪尚未解,正气巳衰,命则难生矣。
51。泄泻下痢,沉小滑弱,实大浮数,发热则恶。
【注】泻痢里虚,宜见沉小滑弱之脉为顺。若反见实大浮数之脉,则身必发热而成恶候也。
52。呕吐反胃,浮滑者昌,沉数细涩,结肠者亡。
【注】呕吐反胃,脾虚有痰也。浮为虚,滑为痰,是为顺脉,故曰昌也。若沉数细涩,则为气少液枯,遂致结肠,粪如羊屎,死不可救矣。
53。霍乱之候,脉代勿讶,舌卷囊缩,厥伏可嗟。
【注】霍乱之诊,阳脉为佳,若见代脉,因一时清浊混乱,故脉不接续,非死候也。如脉伏不见,四肢厥逆,舌卷囊缩,为阴寒甚,则有可嗟之变也。
54。嗽脉多浮,浮濡易治,沉伏而紧,死期将至。
【注】嗽乃肺疾,脉浮为宜,兼见濡者,病将退也。若沉伏与紧则相反而病深矣。不死何待?55。喘息抬肩,浮滑是顺,沉涩肢寒,切为逆证。
【注】阳喘多实,风与痰耳,故脉以浮滑为顺。阴喘多虚,寒与虚也,故脉沉涩,四肢寒者,均为不治逆证。
56。火热之证,洪数为宜,微弱无神,根本脱离。
【注】热证而得洪数,乃正应也。若见微弱,证脉相反,根本脱离,药饵不可施矣。
57。骨蒸发热,脉数而虚,热而涩小,必殒其躯。
【注】骨蒸者,肾水不足,壮火僭上,虚数二脉,是正象也。若涩小之脉,所谓发热脉静,不可救耳。
58。劳极诸虚,浮软微弱,土败双弦,火炎细数。
【注】虚证宜见虚脉,若两关脉胘,谓之双弦。弦乃肝脉,右关见之,是肝木乘脾,故曰土败。劳证之脉,若见细数,乃阴虚火盛,上刑肺金,便不可治。
59。失血诸证,脉必见芤,缓小可喜,数中堪忧。
【注】芤有中空之像,失血者宜尔也。缓小亦为虚脉,顺而可喜,若数且大,谓之邪胜,故可忧也。
60。蓄血在中,牢大却宜,沉涩而微,速愈者稀。
【注】蓄血者,有形之实证,见牢大之脉,脉证相宜。倘沉涩而微,是挟虚矣。既不能自行其血,又难施峻猛之剂,安望速愈也?61。三消之脉,数大者生,细微短涩,应手堪惊。
【注】渴而多饮为上消,消谷善饥为中消,渴而便数为下消。三消者,皆燥热太过,惟见数大之脉为吉耳。细微短涩,死不可救也。
62。小便淋闭,鼻色必黄,实大可疗,涩小知亡。
【注】鼻头色黄,必患小便难。六脉实大者,但用攻病之剂必愈。若逢涩小,为精气不化,死亡将及矣。
63。癫乃重阴,狂乃重阳,浮洪吉象,沉急凶殃。
【注】癫狂二证,皆以浮洪为吉,取其病尚浅也。若沉而急,病巳入骨,虽有扁仓,莫之能救矣。
64。痫宜浮缓,沉小急实,但弦无胃,必死不失。
【注】痫本风痰,脉见浮缓,自应然也。若沉小急实,是病深也,或但弦无胃;则肝之真脏脉见矣,安望其更生耶?65。心腹之痛,其类有九,细迟速愈,浮大延久。
【注】九种心腹之痛,皆宜迟细,易于施疗,如浮而大,是为中虚邪盛,不能收捷功也。
66。疝属肝病,脉必弦急,牢急者生,弱急者死。
【注】肝主筋,疝则筋急,故属肝也。肝脉弦急,是其常也。疝系阴寒之咎,牢主里寒之脉,亦其常也。如且弱且急,必有性命之忧矣。
67。黄疸湿热,洪数便宜,不妨浮大,微涩难医。
【注】湿蒸热瘀,黄疸生焉,洪数浮大,皆所宜也。一见微涩,虚衰巳甚,必食少泻多,无药可疗矣。
68。肿胀之脉,浮大洪实,细而沉微,岐黄无术。
【注】水肿胀满,有余之证,宜见有余之脉,浮大洪实是矣。沉细而微,谓之证实脉虚,难言生矣。
69。五脏为积,六腑为聚,实强可生,沉细难愈。
【注】积聚皆实证也,实脉强盛,是所当然。沉细为虚,真气败绝,不可为矣。
70。中恶腹胀,紧细乃生,浮大为何?邪气巳深。
【注】中恶者,不正之气也。紧细则吉,浮大则凶也。
71。鬼祟之脉,左右不齐,乍大乍小,乍数乍迟。
【注】鬼崇犯人,左右二手,脉象不一,忽大忽小,忽数忽迟,无一定之脉形也。
72。痈疽未溃,洪大脉宜,及其巳溃,洪大最忌。
【注】未溃属实,洪大为正脉也。溃后则虚,若仍见洪大,则为邪脉,最所忌也。
73。肺痈巳成,寸数而实。肺痿之证,数而无力。痈痿色白,脉宜短涩,数大相逢,气损血失。肠痈实热,滑数相宜,沉细无根,其死可期。
【注】肺痈而寸口数实,知脓巳成矣。肺叶焦痿,为火伤也,是以数而无力。肺痈,肺痿得白色者,肺之本色,得短涩者,肺之本脉,均相宜也。若逢数大,是火来克金,贼邪之诊,故气损血失也。肠痈实也,滑数相宜;沉细虚也,证实脉虚,死期将至矣。
74。妇人有子,阴搏阳别,少阴动甚,其胎巳结。滑疾而散,胎必三月,按之不散,五月可别左男右女,孕乳是主,女腹如箕,男腹如斧。
【注】此一节明女科胎前之脉也。阴搏阳别者,寸为阳,尺为阴,言尺阴之脉,搏指而动,寸阳之脉,则不搏指,回然分别,此有子之诊也。或手少阴心脉独动而甚者,盖心主血,血主胎,故胎结而动甚也。动者,谓往来流利之动而滑,非厥厥摇动为病之动也。疾即数也,滑而且数,按之而散,三月之胎也;按之不散,五月之胎也。左为阳,故左疾为男胎;右为阴,故右疾为女胎。
五六月后,孕妇之乳房有核,吮之有乳者,则主有子也。女胎腹形,状如箕之圆也。男胎腹形,状如斧之上小而下大也。
75。欲产离经,新产小缓,实弦牢大,其凶不免。
【注】此一节明产中之脉也。欲产脉离经者,谓见离乎经常之脉也。盖胎动于中,脉乱于外,势所必然也。产后气血两虚,见小缓之虚脉为吉,若见实大弦牢,其凶不免矣。
76。经脉病脉,业巳昭详,将绝之形,更当度量。
【注】经常之脉,主病之脉,皆明于前矣。而死绝之脉,亦不可不察也,分列于后。
77。心绝之脉,如操带钓,转豆躁疾,一日可忧。
【注】经曰:脉来前曲后居,如操带??,曰心绝。前曲者,谓轻取则坚强而不柔。
后居者,谓重取则牢实而不动。如持革带之??,全失冲和之气,但??无胃,故曰心死。??,即洪脉也。转豆者,即经所谓如循薏苡子,累累然,状其短实坚强,真脏脉也。又曰:心绝,一日死。
78。肝绝之脉,循刃责责,新张弓弦,死在八日。
【注】经曰:真肝脉至,中外急如循刃。又曰:脉来急溢,劲如新张弓弦,曰肝死,又曰:肝绝,八日死。
79。脾绝雀啄,又同屋漏,覆杯水流,四日无救。
【注】旧诀曰:雀啄连来四五啄,屋漏少刻一点落。若杯覆,若水流,皆脾绝也。
经曰:脾绝,四日死。
80。肺绝维何?如风吹毛,毛羽中肤,三日而号。
【注】经曰:如风吹毛,曰肺死。又曰:真肺脉至,如以毛羽中人肤。皆状其但浮而无胃气也。
又曰:肺绝,三日死。
81。肾绝伊何?发如夺索,辟辟弹石,四日而作。
【注】经曰:脉来如夺索,辟辟如弹石,曰肾死。又曰:肾绝,四日死。旧诀云:弹石硬来寻即散,搭指散乱如解索。正此谓也。石,即沉脉也。
82。命脉将绝,鱼翔??游,至如涌泉,莫可挽留。
【注】旧诀云:鱼翔似有又似无,??游静中忽一跃。经曰:浑浑革至如涌泉,绵绵其去如弦绝。皆死脉也。
83。脉有反关,动在臂后,别由列缺,不干证候。
【注】反关脉者,脉不行于寸口,出列缺络,入臂后手阳明大肠之经之。以其不顺行于关上,故曰反关。有一手反关者,有两手反关者,此得于有生之初,非病脉也。
令病人侧立其手,诊之方可见也。
84。岐黄脉法,候病死生,太素脉法,阴阳贵清。清如润玉,至数分明,浊脉如石,模糊不清。小大贫富,涩滑穷通,长短寿夭,详推错综。
【注】脉法倡自岐黄,所以候病死生。至杨上善为风鉴者流,托名「太素脉法」,以神其说,每多不验。然其中有近理可采者,如论六阳六阴之脉,以清主贵,以浊主贱。清脉之状,似玉润净,至数分明;浊脉之状,如石粗涩,至数模糊。
小脉主贫,大脉主富,涩脉主穷,滑脉主通,长脉主寿,短脉主夭。如质清脉浊,贵中贱也;质浊脉清,贱中贵也。清脉兼大,贵而富也;兼滑,贵而通也;兼长,贵而寿也。浊脉兼小,贱而贫也;兼涩,贱而穷也;兼短,贱而夭也。清脉兼小,贱而贫也;兼涩,贵而穷也;兼短,贵而夭也。浊脉兼大,贱而富也;兼滑,贱而通也;兼长,贱而寿也。详推错综者,即详推此质清脉清,质浊脉浊,质清脉浊,质浊脉清,错综等说之理耳。附:订正『素问·脉要精微论』一则备考85。尺内两傍,则季胁也。尺外以候肾,尺里以候腹中。中附上,左外以候肝,内以候膈;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上附上,右外以候肺,内以候胸中;左外以候心,内以候膻中。
前以候前,后以候后。上竟上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者,少腹,腰,股,膝,胫,足中事也。
【注】「内,外」二字,前人有以尺部一脉,前半部脉,后半部脉为训者;有以内侧曰内,外侧曰外为训者,皆非也。盖脉之形,浑然纯一,并不两条,亦不两截。若以前半部,后半部为是,则视脉为两截矣。若以尺内侧,尺外侧为是,则视脉为两条矣。
故佑二说皆非也。熟玩通章经文,自知其为传写之讹。岂有独于脾胃,则曰:
右外以候胃,内以候脾者耶?盖外以候腑,内以候脏,『内经』脉书,确然可考,故当以「外以候胃,内以候脾」之句为正。其尺外之「外」字,当是「里」字;尺里之「里」字,当是「外」字。中附上,左右之「内」,「外」字,上附上,左右之「内」,「外」字,皆当改之。故不循旧图所列,以符外候腑,内候脏之义也。
前以候前,谓关之前寸也;后以候后,谓关之后尺也。上竟上者,谓上尽鱼际也;下竟下者,谓下尽尺泽也。
吴谦
吴谦(1689~1748年),字六吉,清朝安徽歙县人。宫廷御医,乾隆时为太医院院判。《医宗金鉴》是乾隆御制钦定的一部综合性医书,全书90卷,是我国综合性中医医书最完善简要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