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吴谦
疯犬咬伤先须吮,吮尽恶血不生风,次于咬处灸百壮,常食灸韭不须惊。
注:●疯犬咬伤之处,急急用大嘴砂酒壶一个,内盛干烧酒,烫极热,去酒以酒壶嘴向咬处,如拔火罐样,吸尽恶血为度,击破自落,上用艾炷灸之,永不再发。
●灸韭,炒韭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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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谦(1689~1748年),字六吉,清朝安徽歙县人。宫廷御医,乾隆时为太医院院判。《医宗金鉴》是乾隆御制钦定的一部综合性医书,全书90卷,是我国综合性中医医书最完善简要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