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骆如龙
肝木在食指.肝属木.木生火.肝火动人眼目昏闭.法宜清.诸病从火起.人最平者肝也.肝火盛则伤脾.退肝家之热.又必以补脾土为要.
上一篇 目录 下一篇
骆如龙,清代医家,字潜庵,历阳(今安徽)人。专业儿科,注重推拿法,撰《幼科推拿秘书》五卷(1784年刊行),后世将此书改为《幼科推拿全书》,删为四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