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七、宜灸不宜刺
明代:高武
背中大俞在杼骨之端,肺俞在三焦之间,心俞在五焦之间,鬲俞在七焦之间,肝俞在九焦之间,脾俞在十一焦之间,肾俞在十四焦之间,皆挟脊相去三寸所。则欲得而验之,按其处,应其中而痛解,乃其俞也。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武按∶血气形志论、及遗篇刺法论,并载五脏俞刺,而此云可灸不可刺。故沧州翁谓《素问》非出于一时之言,非成于一人之手。
焦当作椎。又按∶华陀传彭城樊阿皆从陀学,凡医咸言背及胸脏之间,不可妄针,针之不过四分,而阿针背入一二寸,巨阙胸脏乃五六寸,而病皆瘳。是知《素问》立言致谨之道,而明医纵横变化,不拘于常法,而卒与法会也。
高武
高武,明代医家名。生卒年月不详,约生活于十六世纪。号梅孤,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喜读书,天文、律吕、兵法、骑射无不娴习。嘉靖间,中武举,以策干当路,因不合弃归。晚年研究医学,尤长针灸。著《针灸聚英》4卷(1529),《针灸节要》3卷(1537),《痘科正宗》4卷,还有《射学指南》、《律吕辨》、《发挥直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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