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病理生理学的内容
就基础医学兼桥梁的一个学科而言,病理生理学的范围非常广泛,临床各科的任何疾病以及在实验动物上复制的任何疾病,都有病理生理学的问题。在此应特别指出的是尽管疾病种类繁多,但是所有的疾病,或者是定位于不同器官的许多疾病,都可发生一些共同的变化,都具有一些共同规律。而同一器官的疾病以至每一种具体的疾病,又各有其特殊的变化和特殊的规律。因此病理生理学的内容可以分成三个部分,即疾病概论、基本病理过程以及各系统病理生理学。疾病概论所包含的内容是关于各种疾病的普遍规律性问题,如疾病发生的原因和条件,疾病时稳态(homeostasis)调节的紊乱及其规律,疾病的转归等。基本病理过程是指不同器官、系统在许多不同疾病中可能出现的共同的、成套的病理变化,如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紊乱、缺氧、发热、炎症、播散性血管内凝血、休克等。各系统病理生理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各系统的许多疾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常见的共同的病理生理变化,例如心血管系统的心力衰竭,呼吸系统的呼吸衰竭,肝胆系统的肝性脑病和黄疸,泌尿系统的肾功能衰竭等。人体系统很多,如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免疫系统、骨骼关节系统等等,病理生理学将不能一一叙述。至于每一种疾病的特殊变化和特殊规律,虽然也属于各系统病理生理学的范围,但病种过多,学时有限,故许多具体疾病的病理生理学问题,将分别在有关学科特别是临床学科教材中论及,或者参考详为论述的专著。
对于医学教育来说,我们的计划和大纲只规定了必要的病理生理学部分内容。包括疾病概论、基本病理过程和各系统理生理学等共十六章,这都是重要的内容,属于病理生理学的基本理论,也是进一步深造的基础。
能过本门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员对所学的内容,掌握基本概念、各种病理生理过程是怎样发生和发展的,在其发展过程中有哪些主要的功能和代谢变化,这些变化是怎样产生的,并能运用这些基本理论对具体疾病的病理生理学问题进行分析综合,为临床医学、军事医学的学习和实践打下必要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