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病因推导
病因推导是确定所观察到的联系是否可能为因果联系的过程,包括病因的判断。
在病因推导时必须先排除虚假的联系及间接联系。这两种联系是由各种偏倚、混杂(混淆)、机遇(chance)而引起。因此,在推导是否因果联系时,必须仔细审察得到有联系结果的研究是否有偏倚(如选择偏倚、测量偏倚等)、混杂,是否由机遇形成。病因推导步骤可以图7-3表示。
1964年美国卫生署长在判断吸烟与肺癌的联系的性质时,应用了系统的研究方法。1965年Hill进一步研究而发展了此步骤。目前一般均遵循他们制订的步骤与标准判断因果联系。
图7-3 确定-可能的病因与疾病关系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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