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问.宣明五气篇》:「五脏所藏,....肺藏魄。」“魄”属于精神活动的一部份,《类经.脏象论》(卷三)指出:「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说明人体一些知觉和动作是“魄”作用的结果。参见“五脏所藏”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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