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样写《离婚》
也许这是个常有的经验吧:一个写家把他久想写的文章撂在心里,撂着,甚至于撂一辈子,而他所写出的那些倒是偶然想到的。有好几个故事在我心里已存放了六七年,而始终没能写出来;我一点也不晓得它们有没有能够出世的那一天。反之,我临时想到的倒多半在白纸上落了黑字。在写《离婚》以前,心中并没有过任何可以发展到这样一个故事的“心核”,它几乎是忽然来到而马上成了个“样儿”的。在事前,我本来没打算写个长篇,当然用不着去想什幺。邀我写个长篇与我临阵磨刀去想主意正是同样的仓促。是这幺回事:《猫城记》在《现代》杂志登完,说好了是由良友公司放入《良友文学丛书》里。我自己知道这本书没有什幺好处,觉得它还没资格入这个《丛书》。可是朋友们既愿意这幺办,便随它去吧,我就答应了照办。及至事到临期,现代书局又愿意印它了,而良友扑了个空。于是良友的“十万火急”来到,立索一本代替《猫城记》的。我冒了汗!可是我硬着头皮答应下来;知道拼命与灵感是一样有劲的。
这我才开始打主意。在没想起任何事情之前,我先决定了:这次要“返归幽默”。《大明湖》与《猫城记》的双双失败使我不得不这幺办。附带的也决定了,这回还得求救于北平。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啊!我看见了北平,马上有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可是在我廿岁至廿五岁之间我几乎天天看见他。他永远使我羡慕他的气度与服装,而且时时发现他的小小变化:这一天他提着条很讲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骑上自行车——稳稳的溜着马路边儿,永远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远走不到目的地,太稳,稳得几乎象凡事在他身上都是一种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这个便是“张大哥”。
叫他作什幺呢?想来想去总在“人”的上面,我想出许多的人来。我得使“张大哥”统领着这一群人,这样才能走不了板,才不至于杂乱无章。他一定是个好媒人,我想;假如那些人又恰恰的害着通行的“苦闷病”呢?那就有了一切,而且是以各色人等揭显一件事的各种花样,我知道我捉住了个不错的东西。这与《猫城记》恰相反:《猫城记》是但丁的游“地狱”,看见什幺说什幺,不过是既没有但丁那样的诗人,又没有但丁那样的诗。《离婚》在决定人物时已打好主意:闹离婚的人才有资格入选。一向我写东西总是冒险式的,随写随着发现新事实;即使有时候有个中心思想,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实的趣味而唱荒了腔。这回我下了决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个木桩上。
这样想好,写便容易了。从暑假前大考的时候写起,到七月十五,我写得了十二万字。原定在八月十五交卷,居然能早了一个月,这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天气非常的热——济南的热法是至少可以和南京比一比的——我每天早晨七点动手,写到九点;九点以后便连喘气也很费事了。平均每日写两千字。所余的大后半天是一部分用在睡觉上,一部分用在思索第二天该写的二千来字上。这样,到如今想起来,那个热天实在是最可喜的。能写入了迷是一种幸福,即使所写的一点也不高明。
在下笔之前,我已有了整个计划;写起来又能一气到底,没有间断,我的眼睛始终没离开我的手,当然写出来的能够整齐一致,不至于大嘟噜小块的。匀净是《离婚》的好处,假如没有别的可说的。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这回把幽默看住了,不准它把我带了走。饶这幺样,到底还有“滑”下去的地方,幽默这个东西——假如它是个东西——实在不易拿得稳,它似乎知道你不能老瞪着眼盯住它,它有机会就跑出去。可是从另一方面说呢,多数的幽默写家是免不了顺流而下以至野调无腔的。那幺,要紧的似乎是这个:文艺,特别是幽默的,自要“底气”坚实,粗野一些倒不算什幺。Dostoevsky(陀思妥夫斯基)的作品——还有许多这样伟大写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伟大处永不被这些缺欠遮蔽住。以今日中国文艺的情形来说,我倒希望有些顶硬顶粗莽顶不易消化的作品出来,粗野是一种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种毛病。小脚是纤巧的美,也是种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认这种不自然的现象,而且称之为美。文艺或者也如此。这幺一想,我对《离婚》似乎又不能满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带着点酸味!受过教育的与在生活上处处有些小讲究的人,因为生活安适平静,而且以为自己是风流蕴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说:幽默是含着泪的微笑。其实据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着泪正是“装蒜”之一种。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显出一点真挚的天性,就是在文学里也是很健康的。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泪微笑;也许这是件很难作到与很难表现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我真希望我能写出些震天响的笑声,使人们真痛快一番,虽然我一点也不反对哭声震天的东西。说真的,哭与笑原是一事的两头儿;而含泪微笑却两头儿都不站。《离婚》的笑声太弱了。写过了六七本十万字左右的东西,我才明白了一点何谓技巧与控制。可是技巧与控制不见得就会使文艺伟大。《离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伟大,还差得远呢!文艺真不是容易作的东西。我说这个,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励。
这我才开始打主意。在没想起任何事情之前,我先决定了:这次要“返归幽默”。《大明湖》与《猫城记》的双双失败使我不得不这幺办。附带的也决定了,这回还得求救于北平。北平是我的老家,一想起这两个字就立刻有几百尺“故都景象”在心中开映。啊!我看见了北平,马上有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可是在我廿岁至廿五岁之间我几乎天天看见他。他永远使我羡慕他的气度与服装,而且时时发现他的小小变化:这一天他提着条很讲究的手杖,那一天他骑上自行车——稳稳的溜着马路边儿,永远碰不了行人,也好似永远走不到目的地,太稳,稳得几乎象凡事在他身上都是一种生活趣味的展示。我不放手他了。这个便是“张大哥”。
叫他作什幺呢?想来想去总在“人”的上面,我想出许多的人来。我得使“张大哥”统领着这一群人,这样才能走不了板,才不至于杂乱无章。他一定是个好媒人,我想;假如那些人又恰恰的害着通行的“苦闷病”呢?那就有了一切,而且是以各色人等揭显一件事的各种花样,我知道我捉住了个不错的东西。这与《猫城记》恰相反:《猫城记》是但丁的游“地狱”,看见什幺说什幺,不过是既没有但丁那样的诗人,又没有但丁那样的诗。《离婚》在决定人物时已打好主意:闹离婚的人才有资格入选。一向我写东西总是冒险式的,随写随着发现新事实;即使有时候有个中心思想,也往往因人物或事实的趣味而唱荒了腔。这回我下了决心要把人物都拴在一个木桩上。
这样想好,写便容易了。从暑假前大考的时候写起,到七月十五,我写得了十二万字。原定在八月十五交卷,居然能早了一个月,这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天气非常的热——济南的热法是至少可以和南京比一比的——我每天早晨七点动手,写到九点;九点以后便连喘气也很费事了。平均每日写两千字。所余的大后半天是一部分用在睡觉上,一部分用在思索第二天该写的二千来字上。这样,到如今想起来,那个热天实在是最可喜的。能写入了迷是一种幸福,即使所写的一点也不高明。
在下笔之前,我已有了整个计划;写起来又能一气到底,没有间断,我的眼睛始终没离开我的手,当然写出来的能够整齐一致,不至于大嘟噜小块的。匀净是《离婚》的好处,假如没有别的可说的。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这回把幽默看住了,不准它把我带了走。饶这幺样,到底还有“滑”下去的地方,幽默这个东西——假如它是个东西——实在不易拿得稳,它似乎知道你不能老瞪着眼盯住它,它有机会就跑出去。可是从另一方面说呢,多数的幽默写家是免不了顺流而下以至野调无腔的。那幺,要紧的似乎是这个:文艺,特别是幽默的,自要“底气”坚实,粗野一些倒不算什幺。Dostoevsky(陀思妥夫斯基)的作品——还有许多这样伟大写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伟大处永不被这些缺欠遮蔽住。以今日中国文艺的情形来说,我倒希望有些顶硬顶粗莽顶不易消化的作品出来,粗野是一种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种毛病。小脚是纤巧的美,也是种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认这种不自然的现象,而且称之为美。文艺或者也如此。这幺一想,我对《离婚》似乎又不能满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带着点酸味!受过教育的与在生活上处处有些小讲究的人,因为生活安适平静,而且以为自己是风流蕴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说:幽默是含着泪的微笑。其实据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着泪正是“装蒜”之一种。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显出一点真挚的天性,就是在文学里也是很健康的。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泪微笑;也许这是件很难作到与很难表现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我真希望我能写出些震天响的笑声,使人们真痛快一番,虽然我一点也不反对哭声震天的东西。说真的,哭与笑原是一事的两头儿;而含泪微笑却两头儿都不站。《离婚》的笑声太弱了。写过了六七本十万字左右的东西,我才明白了一点何谓技巧与控制。可是技巧与控制不见得就会使文艺伟大。《离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伟大,还差得远呢!文艺真不是容易作的东西。我说这个,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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