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计
原文:
计有可制愚不可制智,有可制智不可制愚。一以计为计,一以不计为计也。惟计之周,智愚并制。假智者而愚,即以愚施;愚者而智,即以智投;每遇乎敌所见,反乎敌所疑,则计蔑①不成矣!故计必因人而设。
注释:
①蔑:没有。
译文:
有的计谋能制伏愚蠢的人,却制伏不了聪明的人;有的计谋能制伏聪明的人,却制伏不了愚蠢的人。一种是以设计为计,一种是以不设计为计。惟有考虑周全的计策,才能既制伏聪明的人又制伏愚蠢的人。对表面聪明其实愚蠢的人,就采用对付愚蠢的方法;对表面愚蠢其实聪明的人,就采用对付聪明的方法。每次都能超过敌人的预见,采取与敌人的猜疑相反的行动,这样的计策就没有不成功的。所以说,计策必须要根据不同的对象而采用不同的设计。
计有可制愚不可制智,有可制智不可制愚。一以计为计,一以不计为计也。惟计之周,智愚并制。假智者而愚,即以愚施;愚者而智,即以智投;每遇乎敌所见,反乎敌所疑,则计蔑①不成矣!故计必因人而设。
注释:
①蔑:没有。
译文:
有的计谋能制伏愚蠢的人,却制伏不了聪明的人;有的计谋能制伏聪明的人,却制伏不了愚蠢的人。一种是以设计为计,一种是以不设计为计。惟有考虑周全的计策,才能既制伏聪明的人又制伏愚蠢的人。对表面聪明其实愚蠢的人,就采用对付愚蠢的方法;对表面愚蠢其实聪明的人,就采用对付聪明的方法。每次都能超过敌人的预见,采取与敌人的猜疑相反的行动,这样的计策就没有不成功的。所以说,计策必须要根据不同的对象而采用不同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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