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竹鸡
宋代:林光朝
疏篱短短花枝阑,鸠妇不鸣天雨寒。
鸠妇离家三百日,亦有姊妹依故山。
黄粮不肯啄,欲去羽衣残。
主人一见一怜汝,抱取东家竹鸡来戏聚。
孤村落日不相识,各各哀鸣求其主。
两鸟勿惊遽,低头听我语。
鸠妇入我家,必杀入我口。
牀头瓶罂无余粒,养汝一到十日后。
东堂数竹夹新蹊,儿童牢落惟爱一竹鸡。
堂心有眢井,饥则哺其泥。
主人缘窗安浄几,丹碧相依安用此竹鸡。
竹鸡慎勿傍人飞,我屋三间沉白蚁。
林光朝(一一一四~一一七八),字谦之,号艾轩,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曾再试礼部不第,往从尹焞游。通六经百氏,从学者数百人,伊洛之学倡于东南自光朝始。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及进士第,调袁州司户参军,知永福县。召试馆职。干道五年(一一六九)为祕书省正字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歷着作佐郎、着作郎、国子司业兼太子侍读。九年,出为广南西路提点刑狱。淳熙元年(一一七四),改广南东路。二年,因督捕茶寇有劳,召拜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四年,为孝宗讲解《中庸》称善,除中书舍人。因封还谢廓然迁殿中侍御史词头,出知婺州,引疾奉祠。五年卒,年六十五。有《艾轩集》二十卷(本集宋刘克庄序),已佚。明正德十六年郑岳据传录本选刊为十卷。事见《周文忠集》卷六三《林公神道碑》,《宋史》卷四三三有传。 林光朝诗,以明郑岳刊《艾轩集》(藏北京图书馆,其中诗一卷)为底本。参校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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