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辩,乐清(今属浙江)人。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主管刑部架阁文字(《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之一五)。干道二年(一一六六),为宗正寺主簿(同上书选举二○之一八)。淳熙六年(一一七九),由知安丰军放罢(同上书职官七二之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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