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之还 其二
宋代:曾丰
公之还,谓常还兮,独不谓公害。
峨粤冠,上意我东,南忧谁宽。
伊素若赤,维翰维藩。
校妥尔寝,甿恬尔餐。
伊碧若朱,维幢维幡。
外藻曾几,中渠殆单。
肆是蛮狃,申之瘴奸。
里之知之,宁是弗言。
上之听之,宁是弗嘆。
斯赐斯环兮,
曾丰(一一四二~?)(生年据本集卷九《端午家集》“自我生壬戌”推定),字幼度,号撙斋,乐安(今属江西)人。孝宗干道五年(一一六九)进士。淳熙九年(一一八二)知会昌县。十六年,知义宁县。宁宗庆元改元(一一九五)时,知浦城县。歷隆兴、广东、广西帅漕幕,通判广州,知德庆府。享年近八十。有《撙斋先生缘督集》四十卷,宋时曾版行,已佚,元元统间五世孙德安欲重刻,未果。明万历间选刻为十二卷。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缘督集》二十卷。今存清抄本四十卷,似仍为宋本之旧。事见本集有关诗文及《道园学古录》卷三四《曾撙斋缘督集序》。 曾丰诗,以清抄本四十卷(藏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明万历选刻本(简称明本)、丁丙跋抄本(简称丁本)。由于底本文字错譌衍夺极多,凡明确无疑之错譌,据校本径行校改。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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