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作真贊 其二
宋代:李之仪
茅茨为居,脱粟为餐。
牛衣自暖,徒行亦鞍。
凡人皆友,是酒可欢。
略不践迹,未尝恤言。
山林城市,随遇即安。
一旦义重,杀生非难。
彼强增饰,宁知吾全。
盖庶几不淫不移不屈者,而以乐吾之天。
李之仪(1038~1117)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沧州无棣(庆云县)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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