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子发还零陵
宋代:邹浩
我自罪大当投荒,君胡为乎亦遑遑。
马蹄舟楫困川陆,省定违离萱草堂。
由来孤操绝流俗,屹与巨镇遥相望。
洞庭以南渺无际,气象突兀收湖湘。
平时事事不入眼,惟恐有愧如毫芒。
色难直到古人处,以其绪余均四旁。
余波邂逅亦及我,使我方寸失感伤。
我亲白发照闾里,我身跼蹐瘴疠乡。
两儿随母仍旧寄,骨肉星散知几方。
干坤子初无薄厚,恩为雨露威雪霜。
二柄交持不偏用,万彙生成如审量。
我虽弃掷五岭外,亦必有日蒙恩光。
故人亭边是归路,尚得握手输中肠。
将分无可为君语,独有高义无时忘。
邹浩(1060—1111)字志完,遇赦归里后于周线巷住处辟一园名“道乡”,故自号道乡居士,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生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卒於徽宗政和元年,年五十二岁。元丰五年(1082)进士,调扬州颍昌府教授。吕公著、范纯仁为郡守,皆礼遇之。哲宗朝,为右正言,累上疏言事。章惇独相用事,浩露章数其不忠,因削官,羁管新州。徽宗立,复为右正言,累迁兵部侍郎两谪岭表,复直龙图阁。卒谥忠,学者称道乡先生。浩著《道乡集》四十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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