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得罪南迁朝廷枢密院凖备差遣张君送伴凡八十日予嘉其勤于其行也作诗送之 其一
宋代:李光
日日孤村对落晖,瘴烟深处忍分离。
追攀重见蔡明远,赎罪难逢郭子仪。
南渡可忧鸢共堕,北辕应喜鴈相随。
马蹄惯踏关山路,他日重来更送谁。
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发,一作字泰定,号转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东南)人。南宋名臣、文学家、词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阳王李琎之后。徽宗崇宁五年(1106年)进士,调知开化县,移知常熟县。累官至参知政事,因与秦桧不合,出知绍兴府,改提举洞霄宫。绍兴十一年(1141年),贬藤州安置,后更贬至昌化军。秦桧死,内迁郴州。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复左朝奉大夫。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后,赠资政殿学士,赐谥庄简。有前后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庄简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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