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民,字元叔,广陵(今江苏扬州)人。徽宗宣和元年(一一一九)举博学宏词科。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除秘书省正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以守监察御史出知处州(《建炎以来繫年要录》卷六五、七○)。歷知泗州、建昌军(同上书卷一三五、一五○)。二十六年,由知郢州迁江南西路提点刑狱(同上书卷一七四)。事见《南宋馆阁录》卷八。今录诗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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